佛山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查询和缴纳方式/佛山驾驶证扣分查询
一、查询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是本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的征收单位。本市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市
公路局和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设在各区的公路养路费征稽点代收。具体分为:
(一)汽车、正三轮机动车的年票由市公路 局征稽点代征;
(二)两轮及侧三轮摩托车的年票由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征稽点代征。
二、缴纳
佛山市公路局负责全市年(次)票的征收管理工作。年票(统缴)由佛山市公路局下属的各公路规费征稽
所征收、稽查,次票由佛山市公路局下属的市路桥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征收管理。
年票的缴费方式有如下几种:
1、用银联卡刷卡缴费:缴费义务人带备银联标志的信用卡或借记卡,到征收点刷卡缴费,由征收点出具缴费凭证。
2、用农业银行账户扣费:私人车辆车主带备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农业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单位车辆带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财务印鉴卡(或带单位负责人的农业银行活期存折和身份证原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在《扣款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到征收点办理扣缴手续,由征收点出具缴费凭证。
3、用支票转账缴费:缴费义务人把应缴款转入指定的缴费账户,待确认款项到账后带进账单到征收点,由征收点出具缴费凭证。
4、除上述缴费方式外,非初次缴费的车辆可通过全市邮政营业网点、邮政11185、969185服务及佛山交警信息服务网(www.fsjj.gov.cn)等渠道委托代缴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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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标准编辑
将被扣分的法定情形扣分标准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1分2车辆未放置年检标识3车辆未放置交强险标志4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5不系安全带2分6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7超载小于20%8开车打电话9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10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3分11高速公路匝道超车1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13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1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15不按规定道路行驶16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17未给特殊车辆让行18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19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6分20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21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22闯红灯23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超中间隔离带调头12分24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25酒驾醉驾25事故后逃逸未构成犯罪27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一、业务规定: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3.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三、工作时限: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四、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业务咨询电话:0757-82962829
备注:登记在三水车辆管理所、高明车辆管理所的机动车(包括摩托车)需委托异地年审的,均需到佛山市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申请办理。
佛山电子眼违章查询
点击上面的链接,就可以进行佛山电子眼违章查询
小贴士:1.点击上面按钮到达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你可查询汽车是否有违章情况,包括佛山市内及广东省内的违章。输入车牌号、车架号(车辆识别代号)后6位数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后7位)进行查询。(车架号记不住,怎么办?建议您收藏本页面,重命名网页时,顺便将车架号后6位数记在网页名后面)
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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