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地址/佛山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办事说明:佛山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佛山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信息。需要办理的车主可以了解一下。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责任认定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赔偿调解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佛山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佛山市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发放标准
一、交通事故造成临时困难的救助对象补助标准(交通事故受害方伤残但未死亡的)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原属我市低保对象或低保临界对象。
1.受害方原具有工作能力且其劳动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本人或其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工资额度的生活救助金,即13,200元。此外,向其发放医疗所需费用50%的医疗救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3万元(参考各区或镇街慈善会对于医疗求助对象的救助额度)。
2.受害方原并不具有工作能力。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3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本人或其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生活标准额度的生活补助金,即5,160元。此外,向其发放医疗所需费用50%的医疗救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3万元(参考各区或镇街慈善会对于医疗求助对象的救助额度)。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为外来务工人员或我市普通户籍居民(收入在低保及低保标准临界以上)。
1.受害方原具有工作能力且其劳动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3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本人或其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额度的生活救助金,即5,160元。此外,向其发放医疗所需费用30%的医疗救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万元(参考顺德及南海区慈善会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医疗求助对象的救助额度)。
2.受害方原并不具有工作能力。
对于受害方因故生活困难的,建议向其发放医疗所需费用30%的医疗救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万元(参考顺德及南海区慈善会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医疗求助对象的救助额度)。
二、因交通事故造成临时困难的救助对象补助标准(交通事故受害方在事故后死亡的)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原属我市低保对象或低保临界对象。
1.受害方原具有工作能力且其劳动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工资额度的生活救助金,即13,200元。此外,如受害方家庭因临时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殡葬有关费用的,可向受害方发放殡葬费用补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8,000元。
2.受害方原并不具有工作能力。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3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生活保障额度的生活补助金,即5,160元。此外,如受害方家庭因临时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殡葬有关费用的,可向受害方发放殡葬费用补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8,000元。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为外来务工人员或我市普通户籍居民(收入在低保及低保标准临界以上)。
1.受害方原具有工作能力且其劳动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215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本人或其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工资额度的生活救助金,即2,580元。此外,如受害方家庭因临时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殡葬有关费用的,可向受害方发放殡葬费用补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9,000元。
2.受害方原并不具有工作能力。
如受害方家庭因临时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殡葬有关费用的,可向受害方发放殡葬费用补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9,000元。
下面以轻微交通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处理办法为例:
交通事故的处理技巧: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b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中心解决;
c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d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e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b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c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d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4、快速中心处理事故注意事项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a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b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c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d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e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
如果发生事故后发现事故不符合快速中心处理的情况存在,及时报警通过交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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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退卡手续
个人卡
1、本人凭身份证、租赁卡及开卡时收据(两张)、申请表等资料办理。如需代办退卡需提供身份证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如开卡时收据、申请表遗失的,可致电服务热线或本人带身份证到禅城区公共交通管理有限公司(禅城区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做资料遗失申请退卡登记,登记五个工作日后本人凭身份证及租赁卡办理退卡;租赁卡遗失的可致电服务热线先挂失卡,挂失卡72小时后本人凭身份证及开卡时收据(两张)、申请表等资料方可办理退卡。
2、核对信息后收回租赁卡及收据,退还卡上余额及押金。
团体卡
1、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团体卡退卡。
2、填好团体卡资料变更登记表(可在服务网站:www.ccbicycle.com下载)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原单位或公司合并、解散或关闭等原因,造成无法加盖公章的,持卡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IC卡(IC卡遗失的,先挂失,挂失72小时后方可退卡)
公共自行车还车流程
一推:将公共自行车水平推入锁止器,一直推到锁止器的底部,锁止器界面绿灯开始闪亮时,将租车卡在锁止器的刷卡区进行刷卡(卡在刷卡区内停留3-5秒)。
二拉:绿灯停闪长亮,并发出“滴”响声,请用力拉一下车辆,确认车辆是否完全锁上。
三查:持IC卡放在自助服务机卡座上,按“3”查询结果是“该卡未租车或已还车”字样则表示还车已成功。如果查询结果是“该卡无异常记录”表明车辆还车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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