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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13     人气:79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2047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供货年限为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 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2: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八楼开标三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八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纸质投标文件补充说明:


(1)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应以投标客户端生成并上传系统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正本和副本均需在封面加盖公章,且整份文件加盖骑缝章。


(2)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否则将拒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密封袋表面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一起提交。


5.因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部分表格投标人需根据招标公告上传的“投标文件补充格式”内容要求制作,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提前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十号


联系方式:0757-83618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57-8278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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