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利局开展供水安全督导检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国庆节期间我市供水安全,9月15日-16日,市水利局赵颖局长带队先后对我市南海、禅城和顺德区开展供水安全督导检查。在南海区二次供水设施现场,赵颖局长仔细了解二供设施的改造过程、改造费用以及日常运维落实情况,对南海区主动开展小区二供改造的试点探索给予肯定,要求南海区要进一步落实日常运维制度,加强水质检测,保障居民龙头水水质安全;同时要加大小区优质供水改造的宣传力度,不断总结经验,为全市推进优质供水提供可供复制的经验做法。在禅城区沙口水厂现场,赵颖局长首先听取了水厂智慧化管理的工作汇报,查看了制水生产流程以及水厂尾水排放情况,要求沙口水厂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供水安全;加快推进水厂排泥水设施建设,通过节水减排不断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高制水效益。在顺德区羊额水厂现场,赵颖局长走进水厂中控室,全面了解水厂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水厂在汛期和枯水期运行是否受到影响,随后还查看了附近2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情况,要求顺德区结合自身情况提前谋划二供设施改造工作,试点推进优质供水工作。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搬迁公告
自2022 年9 月19日起,我所从原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 号整体搬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2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与荷城街道资管办及村(居)财会结算中心合署办公。不便之处,敬请见谅。(业务咨询电话:88825880,财务室电话:88826488)
特此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 年9 月19 日
各符合条件的单位:
我局现对“2022年度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9月26日11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号第五座铺二层佛山市高明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人:黄莉,联系电话:0757-88988505。
一、询价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度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号第五座铺二层
3.项目最高限价:肆拾玖万陆仟元整(全包价)
4.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供货要求(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售后服务等):
(1)满足或优于附件1列出的全部采购要求。
(2)供货期限:货物分两批供货,第一批供货包括序号1至4的货物内容,第二批供货包括序号5和6的货物内容。第一批货物要求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供货,第二批货物要求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供货。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货要求 |
1 |
全自动热解析管液体标样制备器(1套) |
第一批供货 |
2 |
VOCs采样管老化器(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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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VOCs气袋采样设备(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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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VOCs设备后备电源(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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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气质联用仪零配件(1套) |
第二批供货 |
6 |
VOCs吸附管(20根) |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均只需要提供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5月至7月纳税和人员社保记录。
3.采购项目响应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情况需列明供货仪器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参数配置;报价按整个采购项目的总采购费用进行报价,不能以单个仪器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精确到个位数。
五、其他事项
1.超过本次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第四点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直接视为报价人不符合本次项目的资质要求。
3.报价文件未进行密封的,直接视为报价人不符合本次项目的资质要求。
4.报价文件未能完全响应采购清单内容视为废标。
5.本次项目的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6.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附件: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2022年9月19日
(联系人:黄莉;联系电话:8898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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