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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内参保,异地产检、分娩这样办理报销!

时间:2022-09-19     人气:4551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参保人在怀孕后(只在异地分娩的可在分娩前)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所属各镇(街)的社保办事处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

孕妈妈在佛山参保,


但需到佛山市外产检、分娩


要怎么办才有报销?


只要办理


“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及产检选点手续”,


异地产检、分娩的费用


就能按规定报销哦!


2022年7月起


可办理的人员范围更广


备案手续更简便!


有需要的孕妈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01、哪些人可以办理?


按时参保缴费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以下5类女性参保人可以办理:


(一)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四)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五)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


02、如何办理?


参保人在怀孕后(只在异地分娩的可在分娩前)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所属各镇(街)的社保办事处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异地产检须填写选定的异地1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

《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03、办理后如何报销?


情况一


若选定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可按医疗机构的指引现场报销产检和分娩的医疗费用。


情况二


若选定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需自费结算后,带备以下资料到所属各镇(街)的社保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1.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打印件或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办理产检选点前的产检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若参保人未在分娩前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的,其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可办理零星报销。


3.参保人须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社保办事处申请零星报销。超出申请时限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办理生育保险相关手续时,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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