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安3天抓获286名嫌疑人 涉案金额37.9亿元
9月16日~18日,佛山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经济犯罪和电信诈骗犯罪集中清查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经济犯罪案件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6名,打掉犯罪团伙21个,涉案金额37.9亿余元,冻结涉案资金284万元。
同时,全市公安机关排查风险金融企业39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4家,其他类风险主体236家。现场派发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资料3万余份。
打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
9月16日,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佛山公安组织警力对佛山市多家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开展收网抓捕行动。行动中抓获犯罪嫌疑人71名,扣押涉案银行卡、账册、电脑等涉案物品一批,初步查明涉嫌虚开发票价税合计约8902万元,税额约1045万元,涉案总金额约3.6亿元。
今年7月以来,佛山公安依托“全省警税合成作战示范基地(佛山)”,与公安机关网上网下合成作战中心捆绑作战,经分析研判,发现多家公司存在涉嫌买卖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和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利用多家公司的正常进出口业务为掩护,大肆对外出售其代理进口业务中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同时以其中部分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作为进项,以收取7%~9%手续费的形式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广东、新疆、四川、江苏、福建、重庆、河北7个省市,涉案金额巨大。
一举端掉骗保团伙
9月14日,佛山公安打掉一个以王某为首的骗取保险金犯罪团伙,在南海、禅城、三水等地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人。
据悉,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汽车修理厂为掩护,勾结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詹某,雇佣 “骑手”驾驶汽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由詹某出面定险理赔并到指定某汽车修理厂维修,从而达到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的目的。初步查明该团伙涉案达20多宗,涉案金额超100万元。
查获一涉嫌养老诈骗公司
9月16日,佛山公安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经济犯罪集中统一清查行动中,发现某商贸有限公司有涉嫌养老诈骗的重大嫌疑。该公司以经营养殖乌龟、生产诸如龟苓膏等作为产品,以投资可定期分红,本金可随时退还等手段吸引老人投资。
佛山公安将20多名犯罪嫌疑人带回审查。经审查,该公司以组织老人参观、吃饭、宣传等活动吸引老人投资,涉案老人200多名,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余佳欣、陈敏杰)
项目概况
2021年度主干河涌清淤工程(贺丰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2JC215
项目名称:2021年度主干河涌清淤工程(贺丰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2,924.99元
合同包1(2021年度主干河涌清淤工程(贺丰涌)):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2,924.9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2021年度主干河涌清淤工程(贺丰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2,924.9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自实际开工日期起至签发完工证明为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主干河涌清淤工程(贺丰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主干河涌清淤工程(贺丰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省外进粤企业还需要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①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 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 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 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0】15 号)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②凡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会议室(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333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附件:2021年度主干河涌清淤工程(贺丰涌)相关资料.zip
9月22日上午,禅城区司法局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局全体班子成员,各司法所所长,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李俊扬同志主持并传达省、市、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陈笑尘同志就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陈笑尘同志要求,局机关全体人员、公证处、各司法所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倒计时的关键阶段,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及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态度,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守好司法行政系统主战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司法所、禅城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专业调解中心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来访人员和工作人员个人疫情防护。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市、省,如需外出要严格履行逐级报批制度,并提级审批。加强行业对象和管控对象的管理,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及时提醒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日排查、日统计、日报告”制度。
二、层次落实责任,抓好安全生产。 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司法所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要担负起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各司法所、局机关、禅城公证处和智慧社矫中心以及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等场所及区属各律师事务所等所有我局职能涉及到的场所,我们都要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抓好重点人群,重视意识形态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不单单是指生命财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也是重中之重,除了司法行政干部自身要注重相关问题,对我局职能范围内涉及到的人、事、物要仔细排查。要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对于管理对象(社矫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服务对象(律师群体)及窗口部门接触到的一切事物,只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都要第一时间想局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局机关内部要继续坚持每天一排查,每天一报告,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陈笑尘同志强调,要防止因工作常态化及时间推移而出现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要时时刻刻绷紧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这根弦,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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