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269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西江新城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若供应商为2022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2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西江新城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西江新城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证书合一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
联系方式:0757-8823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G240 线九江大桥(K2607+175)水下桩基防护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2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1.2 项目概况:
G240 九江大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与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之间,是国道G240 中连通佛山与鹤山的一座特大桥,横跨西江主干道,南接九江立交,北接大雁山互通。G240九江大桥于1985 年9 月开工,1988 年6 月正式建成通车。
1996 年在G240九江大桥下游修建了佛开高速公路九江大桥,随着广东省经济的发展和广东省高速公路逐渐连接成网,佛开高速公路谢边至三堡段将不能适应未来交通发展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基于此,广东省交通厅拟对佛开高速公路谢边至三堡段(K0+000~K46+100)按双向八车道标准进行扩建,佛开高速公路扩建桥于2010 年建成通车。
国道G240线九江大桥跨径组合为13x16(空心板)+ (1x40+6x50)(北岸连续箱梁)+(160+160)(独塔斜拉桥)+(100+100)(南主桥重建)+(9x50+1x40)(南岸连续箱梁)+7x16(空心板)=1670m。
本项目维修加固内容为对22#墩1#~8#旧桩基进行病害处治,以及对20#过渡墩、21#主墩、22#主墩、24#主墩、26#过渡墩进行防船撞性能提升,新增桩基、新增承台、墩柱外包砼等结构性加固措施。
本项目招标清单预算价为38,177,576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36,695,395元。
2.1.3施工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1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5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工期为预计工期,具体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 件接受。
2.1.4招标范围
包括国道G240线九江大桥(K2607+175)的22#墩1#~8#旧桩基进行病害处治,以及20#过渡墩、21#主墩、22#主墩、24#主墩、26#过渡墩进行防船撞性能提升,新增桩基、新增承台、墩柱外包砼等结构性加固措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 期。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5.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审查条件)。
3.5.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5.6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分别设置联合体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联合体牵头单位承建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联合体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中应有30%或以上人员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各成员单位应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设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设立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联合体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可以兼任本单位承包施工任务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3.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3.7.2 项目总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工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3.7.3 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证明材料,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8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5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业绩(应包括大桥或特大桥)。
3.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9.3在最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注: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施工单位-土建工程施工)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9.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5.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2年10月3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31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9时30分。
6.1.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6.3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 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近14 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 天3 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 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yjx.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8 号
邮 编:528200
电 话:0757- 86286685
联 系 人:黄文珊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0757-86283490
联系人:陈沛杰、黄智桉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项目概况
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2-03866
项目名称: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625.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0,625.8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自实际开工日期起至签发完工证明为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提供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6)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注: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则该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状态以开标当天信用信息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9.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元)”;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0.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性质上可视为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335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2591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 话:0757-8259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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