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幸福美丽生态之城
10月25日,从化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区委书记董可主持。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新起点,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幸福美丽生态之城,助力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实事求是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入研判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全面阐述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纲领性文献。大会通过的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和重要成效,宣示了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充分体现了全党的意志,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愿,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是众望所归、当之无愧的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中国号”巨轮一定能驶向民族复兴的光辉彼岸。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认真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前进。要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紧紧抓住报告提出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大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幸福美丽生态之城的总目标,坚持生态为本、产业强区、绿色发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从化贡献。
会议要求,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从化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做强做大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一批区域性、功能性总部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二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力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三要提升现代化建设基础性支撑能力,加快补齐优质教育短板,构建科技创新产业链,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努力建设教育强区、科技创新强区以及人才强区。四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五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从化。六要提升城市文化综合实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推进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富有活力的人文从化。七要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千方百计促进就业,织密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卫生健康事业水平,持续抓好各项民生事业。八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筑牢守稳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屏障,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从化示范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努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九要提升综合城市功能,全链条抓好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外联内畅交通路网。十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推动平安从化建设。
会议强调,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幸福美丽生态之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动党中央部署在从化大地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逐层逐级抓好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宣讲。要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用心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宣讲团开展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宣传手段,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宣传,及时报道各条战线学习贯彻宣讲活动开展情况。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的要求,特制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报名
第二条 报考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下称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第三条 报考办法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我省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有关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的形式。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类别确定;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播音与主持类(普通话)专业统考、播音与主持类(粤语)专业统考两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
省统考涵盖的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附件1),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拟参加校考的考生,若无法确定所报考校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应先咨询拟报考院校,并知晓属于哪类省统考。
若考生已填报省统考,报名系统会自动默认校考信息;若考生仅报考省统考未涵盖的校考专业,需考生个人自行勾选艺术类校考信息点。
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考生未填报省统考类别或勾选校考信息点的,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四条 省统考报名
报考美术术科统考、书法术科统考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同)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音乐术科统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月2日24:00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xhcom.edu.cn)或“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填报各科目的考试曲目,逾期填报无效,考生须对自己考试曲目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填报考试曲目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器乐乐器种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报考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12日至17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舞蹈术科统考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须在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五个舞种项目中选择一个应试舞种,考生须对自己应试舞种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并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xhcom.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舞种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省统考考试费与普通高考考试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其中,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收费标准参照音乐术科统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 校考报名
报考校考的考生登录有关院校网站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见各有关院校网站通知。
所有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资格,即高考报名时须采用艺术类考生号或者体育类考生号参加报名。
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应明确告知我省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校考,不得接受不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还应明确告知考生本校校考专业在我省是否为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以及属于哪类省统考。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招生办)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报名资格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三章 考试
第六条 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七条 术科考试
(一)省统考
省统考考试科目和要求以《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14号)公布的为准。省统考成绩在全省通用。
1.考试时间
美术:2022年12月3日;
书法:2022年12月3日;
广播电视编导:2022年12月3日;
播音与主持:2022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舞蹈:2022年12月28日至31日;
音乐:2023年1月4日至14日。
2.考点设置
书法: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华南农业大学;
舞蹈: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音乐: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美术考点设置在各地市,具体地点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
播音与主持考点待定,具体另文通知。
3.成绩评定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评定。各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仲裁组,对成绩评定异议进行仲裁。美术术科统考评卷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若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将列入专家评审库“黑名单”。省招生办将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
合格证发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专科合格线,并对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颁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合格证仅作为报考2023年省统考涵盖的本科层次专业校考的依据。我省将于2023年1月19日前根据省统考考试进度安排,陆续公布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及本专科合格线。
(二)校考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对于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中国画和摄影除外)、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摄影除外)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须统一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实行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招生的,在我省招生原则上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因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需报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院校所在省份没有实施省统考的,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在我省招生的本科院校,若摄影及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符合我省统考涵盖专业的认定说明,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所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可自行组织校考的专科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
对于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各普通高校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自行组织校考。
1.专业申报
根据教育部要求,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校(含面向全国招生),所有艺术类专业统一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具体上报要求按照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点设置
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须于2022年11月26日前填写在我省设点校考申请表(附件3),并报省招生办审核。
通过审核的院校方可在我省统一设置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和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等6个考点实施,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4)
对于实行专业校考联考申请考点的,将优先审批、优先保障。在我省设点校考必须执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接受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联系方式和要求见附件5和附件6)
2024年起,我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校考。
3.考试要求
高校有关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可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即现场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考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分),也可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
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我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4.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拟定于2023年3月4日至6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院校应避开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具体的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5.成绩评定、上报与合格证发放
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考生成绩。
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校考合格证。
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对于面向全国招生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根据院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供考生报考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和专业不适用。
第八条 考务管理
承担术科考试的考点(包括省统考、校考,下同)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在本地本校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要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现场须进行身份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摄像(或现场录像监控),鼓励探索使用人脸等生物特征识别系统,严防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发生。每个考场需安排2名以上(含2名)的教师监考,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视频监控室设若干视频监考员。监考教师要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已扫描的纸质答卷保存期为成绩公布后6个月;未扫描的纸质答卷、电子扫描答卷、音视频材料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4年,以备复查。
院校招生部门和校考考点要高度重视校考的考务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切实认真履职尽责,重点防范和打击考生冒名顶替、场内交换答卷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坚决制止校考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范、无序的问题。
各有关地级市招生办要加强对属地高校校考考点的指导和监管,派出督查组到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考点,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具体要求见附件7)
第九条 违规违纪处理
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统考、校考等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均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严肃处理,并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普通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8)等相关规定取消其普通高考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暂停普通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招生院校要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条 招生类别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考、校考、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校”)和统考合格四种类别。
第十一条 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各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前公布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高校应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和考核方式、方法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不得擅自更改已向社会公布的考核、录取原则和方案。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二条 计划编制
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各高校可根据术科考试类别划分专业组,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分统考、校考、“统+校”和统考合格四种类别,分专业申报)。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此类院校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院校应在2023年5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各高校编制生源计划时,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的,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考试科类,学校不得组织校考),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得低于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纳入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范畴。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艺术类统考本专科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其他艺术类院校“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报考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中,同批次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兼报。
第十五条 划线规则
实行省统考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分子科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分子科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校考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招生计划情况,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统考合格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校考文化课分数线,省术科统考分应达到相应术科类别的省统考本科合格线。
第十六条 投档分数排序
音乐类、书法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第十七条 投档规则
(一)实行统考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分数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二)实行“统+校”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术科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三)实行统考合格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术科统考成绩合格、符合院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四)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课总成绩上线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在省招生办投出的考生档案中,由院校根据有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自主、择优录取。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 各级考试招生部门和普通高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工作要求,加强对艺术类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广大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加平等竞争,切实提高艺术类考试招生的信誉度和社会美誉度。
第二十条 艺术类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艺术类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设立的校考考点,要积极配合相关招生院校做好艺术类校考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对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批准,擅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我省一律不予承认,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处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实施,如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和省的新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涵盖的专业认定说明
2.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院校在广东设置校考考点申请表
4.广东省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5.省外院校在广东设置校考考点管理规定
6.校考考点和招生院校管理职责
7.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持续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营造良好环境
10月24日下午,继收看收听全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从化区随即召开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区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区委书记董可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赵龙主持。
董可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环境。要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持续抓好来(返)穗人员排查管控,加大交通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集中隔离场所、重点行业防控措施,不断提升社会面监测的敏感度,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细之又细抓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企业安全、燃气安全等专项检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守牢政治安全底线,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持社会面平安有序,不断增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能力。
赵龙指出,要慎终如始、精准防控,紧盯重点场所,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等工作,坚决堵住疫情风险漏洞。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全覆盖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镇(街、园区)。区委副书记雷宣云,区领导孙柱、钟向阳、张文虹、王智丰、曾奕、骆志雄、艾承豪、陈航、黄小海、廖绮晶、涂家朝,区直局以上单位、有关垂直管理单位负责人,各镇(街、园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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