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热水淋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热水淋浴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S2022-020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热水淋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30,098.2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热水淋浴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30,098.2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太阳能发电电能 |
平板太阳能集热器 |
560(平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4,489.60 |
- |
1-2 |
热水器 |
空气源热泵(10P机组) |
17(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23,063.04 |
- |
1-3 |
热水器 |
IC卡水控机 |
34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118.43 |
- |
1-4 |
其他货物 |
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热水淋浴改造其他货物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42,427.1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或2021年)内任意一个月份或任意一个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 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热水淋浴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热水淋浴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青云初级中学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华林路
联系方式:0757-23833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滘居委会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A栋308号
联系方式:0757-2220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静
电 话:0757-22206066
招标文件等文件的下载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2/8a7ef5358424904c0184320cb5ce3882.html?noticeType=001011
1.招标条件
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已办理项目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方案设计及全过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西侧、和平横路南北两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占地面积12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本项目技术程度复杂,改造建筑范围属于佛山轨道2号地铁线保护范围,远期规划5号地铁线交汇处。通过改造提升、修旧如旧方式,保留60、70年代红砖房的建筑风格,引导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产业集聚,功能定位为文创高地、文化展示窗口、石湾旅游首站。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云平台指挥控制中心、云科技产业办公区、5G 高科技展示中心、政务成果展示中心、新型产业办公区等。
2.3 服务周期:共90日历天。①在招标人选定的概念方案的基础上完善、优化及深化,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在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完成;②初步设计评审结束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③施工图设计修编于10日历天内完成。(以上时间不含评审及报批时间)
2.4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的设计范围为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概念方案设计、全过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方案设计、概念性方案完善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包含外立面深化设计)、消防、综合管线、燃气、绿化等】、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估算、招标配合、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现场服务。
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四个阶段。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924919.19元。
2.6 承包方式:按中标折率承担本项目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 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8时30分起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17时00分止,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2601室(佛山市佳信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56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2号B座9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723710
招标代理:佛山市佳信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2601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57-82283268
电子邮件: 3580532203@qq.com
参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及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下称“27号文”)、《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发〔2019〕47号,下称“47号文”)、《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补充意见>的通知》(顺府发〔2021〕2号,下称“2号文”)的规定,现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工业大道东六路3号地块置换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慧商三路12号地块(集体建设用地)并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至2070年12月31日止协议流转意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意向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使用年限 |
土地性质、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143059-004(2)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慧商三路12号 |
17631.75 |
佛山市顺德区建力智造智能家居设备厂 |
至2070年12月31日止 |
集体性质 工业用地 |
35%≤D≤60% |
2.5≤FAR≤3.5 |
二、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勒流街道江村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佛(顺)府复〔2022〕8号)],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慧商三路12号地块位于勒流街道江村工业区改造项目土地整理空间置换范围内。2022年7月12日,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江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与佛山市顺德区建力智造智能家居设备厂签订《江村工业区自主改造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确认本地块置换前后不需土地价值评估,不需补缴地价款。
三、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慧商三路12号(建力智造厂)“三旧”改造土地使用权置换并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协议流转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2〕247号),本地块协议流转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流转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至2070年12月31日止,须严格按照顺规条件(2022)0121号-S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置换后地块须按《(佛山市顺德区建力智造智能家居设备厂地块)顺德区企业自改用地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顺德区“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协议编号LLJG-2022-02-01》的约定落实升级改造和投资开发要求。
四、该宗土地使用权人在办理流转备案手续时,须向政府一次性缴纳集体土地流转收益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捌仟贰佰零贰元整(小写:¥1028202元)。
五、对本通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2年11月5日前(通告之日起5日内)通过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57-26369761)。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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