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这些场所暂停开放!
南海这些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南海区多个场所发布公告
从即日起暂停开放!
请各位市民留意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西樵山宝峰寺暂停对外开放的通知
尊敬的广大信众、游客:
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信众游客的身体健康与安全,自3月14日起,我寺暂停对外开放并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双暂停”期间,请大家取消寺院预约,暂停前往寺院礼佛,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防护。暂停开放时间为期14天(3月14-2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双暂停”管理期间,本寺不接待信众、游客来访,不便之处,敬请大家理解支持,互相转告。祈愿疫情早日平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特此通告。
西樵山宝峰寺
2022年3月12日
关于西樵山云泉仙馆暂停对外开放的通知
各位善信、游客:
鉴于目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西樵山云泉仙馆从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7日期间暂停对外开放。因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请各位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愿各位身体健康、福寿康宁!
西樵山云泉仙馆
2022年3月12日
关于西樵山白云古寺暂停对外开放的通知
十方善信、护法居士、社会各界人士: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信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3月14日起,本寺暂停对外开放两周,请十方善信、护法居士、社会各界人士互相转告,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西樵山白云古寺
2022年3月12日
关于南海观音寺暂停开放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信众:
为保障广大信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寺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27日期间实施“双暂停”管理(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并于3月28日恢复正常对外开放,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不便之处,敬请大家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南海观音寺
2022年3月12日
骄阳下,
他们身穿“红马甲”挖坑、
挥锹、铲土、栽苗,
增绿金沙岛、添彩大湾区……
竹节树、大叶桂樱、红花玉蕊……佛山湿地科研成果在金沙岛国家湿地公园落地生根。3月12日是我国第44个植树节,由佛山市绿委办组织的2022年植树节金沙岛国家湿地公园植树活动举办。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市林科所、市云勇林场、市规划城建档案馆、南海分局和丹灶镇的60余名党员干部于今天上午参与了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现场,党员志愿者们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有的负责挖坑、栽苗,有的负责填土、浇灌。据悉,本次植树活动共栽种竹节树、大叶桂樱、红花玉蕊、珊瑚树、短序润楠、草海桐等优良树种的苗木400余株,均为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佛山植物园)根据金沙岛国家湿地公园所处的环境和当地招引鸟类的需求研发和培养。新栽的树苗错落有致、昂然挺立,为金沙岛国家湿地公园增添了勃勃生机。
丹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敏仪介绍,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家园,丹灶镇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工业土地并在金沙岛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共计生态修复面积约1600多亩。除此之外,还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态修复等工程,致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空间,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认识湿地、了解鸟类、亲近自然的好去处。
“今天栽种的树苗预计在2至3年后可形成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市绿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在履行植树义务的同时也把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优秀林业科研成果推广示范,充分发挥树木固土净水、招引鸟类、美化环境的生态效能。
活动当天,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佛山植物园)与金沙岛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方为共建的湿地生态科研基地揭牌,这标志着双方在湿地科研、科普、科教等方面的合作翻开了新篇章。接下来,双方将全面深化合作,除生态种植外,还将开展各类湿地科普宣教活动,传播湿地生态知识,让更多的市民走进湿地、了解湿地、保护湿地。
据悉,自金沙岛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以来,共投入资金14.27亿元,腾退破旧厂房,建设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大腾水岸公园、湿地科普宣教展馆、科研监测、界桩界碑等规划建设项目,共计生态修复面积约1600多亩。
此外,公园还配备了专业管理及科研监测队伍,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科研监测站点,有效保护当地湿地生态系统,不仅有效保护了北江珍稀鱼类与水生资源,改善了洄游鱼类产卵环境,为褐翅鸦鹃、黑翅鸢等多种珍稀濒危动物营造良好的栖息环境,更为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和保护东亚候鸟迁徙通道提供有力保障。目前金沙岛国家湿地公园已完成省级验收,即将迎来国家验收。公园将进一步加强建设,为粤港澳一流美丽湾区建设增光添彩。
3月11日
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
中央财政再次对实际种粮农民
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00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提高政策精准性,便于地方操作执行,此次补贴发放将延续2021年相关政策实施方式。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发放方式由各地区在2021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完善。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聚焦实际种粮农民,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发放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做好政策宣传,快速发放补贴,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获得感。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尽快将补贴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惠农利民!
快把这个好消息转给亲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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