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清明祭扫预约系统将于3月23日上线
2022年清明将至,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服务工作,清明期间(4月3-17日),全市各大殡葬服务机构将采取预约、错峰、限流、无烟祭扫等措施。
预约系统将于3月23日正式上线,届时将分时、分区开放预约,请有需要在此期间祭扫的顺德区市民,记得提前留意和知悉啦!
预约系统将于3月23日上线
今年清明期间(4月3-17日),佛山市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将统一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市民在前往祭扫前必须完成实名预约,并在进入殡葬服务机构时出示预约码。
每位市民可以预约三个时段,但同一地点同一时段只能预约一次。预约系统计划于3月23日正式上线,届时五区殡葬服务机构将陆续开放预约。佛山市殡仪馆将于23日上午9时开放预约。顺德区各大殡葬服务机构将于24日上午9时开放预约。
所属辖区殡葬服务机构开放预约后,预约通道将持续开放,建议不着急的市民可以稍晚一些时间预约,避免预约网络堵塞。市民可以通过“佛山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预约,并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有关信息,选择祭扫场所、日期和时段。其他时段,我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将按常提供祭扫服务,无须预约。
此外,为了给市民提供更多便利,市内各殡葬服务机构将分别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增设不同形式的预约通道,市民可密切关注相关单位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群众预约电话,及时咨询和预约。
祭扫需提前预约并按时参加
按照往年惯例,清明节假期及后续两周周末祭扫人数较多,建议广大市民错开祭扫高峰时段,或通过在家祭祀、网络祭祀、远程祭祀等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寄托哀思,减少大规模聚集。
由于各殡葬服务机构均设立限流机制,未预约的群众祭扫活动将受到限制,市民在前往祭扫前应提前做好预约并按时参加。同时,由于市内各大殡葬服务机构清明期间人流、车流拥挤,为避免交通堵塞和长时间等候,建议市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了预约祭扫外,2022年清明期间全市将全面推行无烟祭祀。4月份,全市禁止在山林、道路、殡仪服务场所、社区等公共区域聚集并燃烧鞭炮、焚烧纸钱等丧葬用品。
提倡新式祭祀方式
清明期间我市各大殡葬服务机构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供烟花、香烛和纸钱兑换鲜花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如若市民不愿兑换或舍弃,各殡葬服务机构也将在祭祀区域外提供临时放置区域。
祭扫期间注意自我防护
参加现场祭扫的市民,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完成粤康码和体温检测,尽量携带免洗洗手液等防护物品。在乘坐交通工具、入园拜祭时,自觉与他人保持间距。对于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体温异常(体温≥37.3°C)、咳嗽、乏力、胸闷、气促、腹泻、嗅觉和味觉出现异常等症状的市民,应避免参加现场祭扫。
由于当前我市仍然处于疫情防控状态,因此全市各大殡葬服务机构将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按照我市实际疫情情况进行防控措施动态调整,一旦出现疫情防控等级上调情况,相关区域的殡葬服务机构将根据要求立即停止祭扫服务提供,并按照规定疏导人群,请各位市民提前知悉和支持、配合。
以下为顺德区殡葬服务机构对外预约电话,
有需要的街坊朋友仔,
赶紧收藏、转发啦!
附:顺德区殡葬服务机构对外预约电话
佛山市殡仪馆:82712765
佛山市顺德区飞鹅永久墓园:22629385、22628890、22613820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安乐阆苑:28303974、28303905、28370509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思源堂:27832073
广东顺德勒控大凤岗墓园:25635500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祥宁园:26676999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静安院:23339830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禺山菊荫园:28330303、28330308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金山园:23391305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永安堂骨灰堂:27780313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宁永安堂:27780313、27786500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象山分园:27792337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怀宗园骨灰堂:25598221
3月11日
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
中央财政再次对实际种粮农民
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00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提高政策精准性,便于地方操作执行,此次补贴发放将延续2021年相关政策实施方式。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发放方式由各地区在2021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完善。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聚焦实际种粮农民,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发放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做好政策宣传,快速发放补贴,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获得感。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尽快将补贴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惠农利民!
快把这个好消息转给亲戚朋友~
小美在网店购买了一盒果冻,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未拆封的果冻存在异物,经仔细辨认后发现异物为一只小拇指头大小的黑蜘蛛。小美通过包装标识,发现该果冻为某果冻食品公司生产。小美则向该果冻食品公司投诉,并且要求该果冻食品公司退还货款并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但该果冻食品公司只愿意退还货款。而后小美就向法院起诉该果冻食品公司,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普法:小美能否要求该果冻食品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释法】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美在网店购买的由被告生产的果冻,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果冻存在类似蜘蛛状的异物,根据法律规定,涉案果冻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本案中,虽然小美并未食用该有异物的果冻,未提交证据证明该食品给其造成了人身损害后果,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故小美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
故,小美能要求该果冻食品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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