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润培带队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检查
2月21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润培带队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检查。李润培现场检查了企业的锅炉房、危化品储存间、有限空间、消防中控室、隔离层等场所和设施设备,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宣教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
李润培指出:一要高度重视,研究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重视”、“不会重视”和“传递不到一线员工”等安全生产问题。二要心中有数,越秀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线多面广事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心中有数,有效运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开展事故防控工作。三要落实责任,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人命关天的大事,持续抓实抓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32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西村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及笔试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一、西村街道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名单:
序号 | 姓名 | 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
1 | 韦晓旋 | 是 |
2 | 郭宗莹 | 是 |
3 | 林颖诗 | 是 |
4 | 章丽媛 | 是 |
5 | 蔡慧欣 | 是 |
6 | 彭嘉恩 | 是 |
7 | 何美凤 | 是 |
8 | 程睿祺 | 是 |
9 | 贺婉莹 | 是 |
10 | 陈冠延 | 是 |
11 | 陈宇航 | 是 |
12 | 张伟森 | 是(免笔试,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 |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困难高校毕业生”无需参加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笔试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 )15:00-17:00。
三、笔试地点: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5楼)。
四、相关要求:
参加笔试人员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报到,凭身份证原件入场。
联系电话:26282786
联系人:黎小姐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2日
荔经租〔2023〕第5号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拟将位于荔湾区新基上村路68号之一物业公开竞价招租。竞价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租金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粤房评字202210B006号)
3、标的名称:出租荔湾区新基上村路68号之一物业
4、所在地址:荔湾区新基上村路68号之一
5、标的所在区域:荔湾区
6、出租类别:房产
7、出租用途:商业(餐饮除外)
8、出租面积:25.5㎡
9、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10、免租期:无
11、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12、挂牌价格: 561 元/月/总面积
13、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561 元,并从第13期开始每12期递增20元。
二、出租条件:
1、招租类别:公开出租。
2、招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3、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物业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5、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租赁合同》)。
6、竞价现场由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7、竞价人需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情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在物业租赁期间不得以此理由主张权利。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租赁物业,如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租金按每一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2)竞投保证金为 1683 元(大写:壹仟陆佰捌拾叁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3 月 7 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时间为准),并在 2023 年 3 月 7 日17时00分前凭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租赁权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未中标的竞投者凭原收据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如若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纳竞投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
10、转账支付方式(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冲口支行;
收款账号:3602014419200140580;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11、报名方式
(1)本轮竞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7 日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根据公布的招租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报名;报名时保证提交的材料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招租要求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凭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凭证发放《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集体物业租赁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以下简称《竞投资格确认书》)。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交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
12、递交报名资料清单
意向方(竞投人)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竞投人)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如:社团登记证等)、法人代表身份证、参与现场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形式报名的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非意向方(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
(4)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3、现场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现场举牌竞价,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3)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入会场。
14、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5、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集体物业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物业租赁权,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分租或以承包、联营、合作等理由变相转租。
(3)租赁用途:商业(餐饮除外)。如变更用途,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和责任。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按承租方需要可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权属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其余均不提供。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及其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的不接受报名。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主体变更(仅限于承租方为自然人,承租方需要在物业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且承租方应是新合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承租方必须承诺对变更主体后的租赁标的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联系方式
物业所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04667
联系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竞价场所: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竞价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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