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的原则和内容是什么?
答:(一)评定原则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测评相结合、基本表现测评与特别表现测评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要求,以学生日常表现、成长记录等实证性材料为依据,在分析、概括的基础上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综合评定。要正确把握评价的鉴定与甄别、激励与发展的关系,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
(二)评定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有关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实际,共包括五个评价模块,即:(1)公民道德素养;⑵学习态度与能力;⑶实践与创新;⑷运动与健康;⑸审美与表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应用?
答:(一)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包括:
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
2.等级。评定结果以等级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模块以及模块单项总评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评定结果的应用:
1.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C等级以上的学生才允许毕业。
2.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以上。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中考成绩、录取通知书的发布形式有哪些?
答:(一)中考成绩将通过以下形式公布。
1、登陆佛山招考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凭考生号和个人密码免费查询;
2、通过“佛山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建议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二)录取通知书的发布。考生直接通过佛山市招生考试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获取电子《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不提供纸介质《录取通知书》。若考生有特殊需要,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区招生办打印纸质《录取通知书》。
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答: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通过毕业学校或报名点申请复查试卷成绩,由市招生办组织复查。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考生成绩经复查如有变更,由市招生办重新打印考试成绩证明,通过毕业学校发给考生本人。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招生办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各区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
今年各类志愿共划分为若干个批次,其中,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招生部门按志愿设置的顺序,分批次分层次投档录取。在各批次中,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批次由市统一设定,第二批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各批次各层次可以填报的志愿个数,详见志愿表。
(一)提前批。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以下简称“市一中等9所学校”)特长生、其他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体育和艺术类计划、市中心业余体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计划。
(二)第一批。包括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市一中和8所学校名额分配(指标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三)第二批。包括区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含普通生、名额分配、特长生等)、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具体层次由各区根据实际设置)。
(四)第三批。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内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组织普通高中补录,由市统一设定。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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