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五路以东片区)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22-01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五路以东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修改,开标延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5-27 09:30:00,更正为:2022-05-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5-27 09:30:00,更正为:2022-05-31 09:30:00。
原文 |
现修改为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其他的第二点: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对拟 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以供应商(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5)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 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 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 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5)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 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 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商务部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进行评审: 1、项目技术负责人:技具备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施工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3、材料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4、资料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5、质检(量)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上述人员(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本项目上述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在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的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进行评审: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施工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3、材料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4、资料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5、质检(量)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上述人员(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本项目上述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在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的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价格扣除比例:3% 计算公式: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 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时,给予 3%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 价=核实价×(1-C1);监狱 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 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 不重复价格扣除。 |
价格扣除比例:5% 计算公式: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 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时,给予 5%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 价=核实价×(1-C1);监狱 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 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 不重复价格扣除。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旧工商所)
联系方式:0757-8883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禾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148号之三楼
联系方式:0757-886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小姐
电 话:0757-88688118
一、项目编号:440606202203090
二、项目名称:大良派出所采购治安员制服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大良派出所采购治安员制服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大良派出所采购治安员制服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60号
联系方式:22662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联系方式:0757-22660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757-22660426
房子卖了,户口一下子没有着落
该怎么办呢?可以办理空挂户迁移!
特别提醒一下,
空挂户是市内迁移的其中一种方式,
外市迁入不支持空挂户。
对象和条件
对象:佛山市户籍的中国公民
条件: 市内户籍人员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离婚或原工作单位倒闭、离职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本人、配偶及户内父母、子女在市内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本人及其户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申请挂靠户口。家庭户内其他人员暂时确无法迁出该户的,允许随迁。
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如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证明身份及《遗失申明》)。
3.本人、配偶及户内父母、子女在市内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证明(以佛山市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凭。查询结果未能反映房屋产权状况的,由本人提出,以受理单位发函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查为准)。
4.属工作单位倒闭或本人离职的提供单位证明;属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属房产交易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入户地址房产证件。
属自有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产权属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属被投靠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与户主的同意入户声明书。
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6.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和同意入户证明。
7.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8.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9.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提供《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核准表》;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在《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上注明。
注意: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4为必选项,5、6选其一,7-9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
详情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参阅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2.办理地址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请参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二)线上办理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收费项目信息
(一)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二)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三)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四)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五)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六)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下载网址(单面A4打印):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相应办理事项后在申请材料中下载。
2.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3.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4.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二)其他说明
1.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只允许一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住宅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件的用途栏记载为“住宅”。
2.政策允许挂靠亲友家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3.入户地址户口属空挂户或入户地址房屋产权存在纠纷,产权人主动到户政管理部门申报后,该房屋地址原家庭户暂不办理入户业务。
4.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法医学鉴定书、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以及公安机关(或党政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等。结婚证遗失的需由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5.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由所在集体户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6.除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携带子女随迁或出国(境)等特殊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户主立户。
7.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母迁移,不应留在迁出地跟随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
8.2人或以上从同一户内迁出,户口簿反映不出家庭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9.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批程序规定的时限内。
10.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已违规办理落户的,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构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市外迁入、市内迁移、主项变更等审批事项,必须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办的,需重新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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