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北滘镇2022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出炉
北滘镇2022年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转发上级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具有北滘镇户籍或学籍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学位安排及招录原则
2022年北滘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拟开设 54个教学班,提供约2700个学位,具体如下:
(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北滘学校(下简称“华附北滘学校”)计划开设10个教学班提供约500个学位,面向全镇招生,第一类招收对口直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招收优粤佛山A、B卡高层次人才子女、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德才卡)、镇政府重点扶持核心产业(企业)人才子女以及其他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第三类由镇教育办公室采取摇号的方式面向全镇招录。
(二)君兰中学、莘村中学、碧江中学等三所学校计划共开设44个教学班提供约2200个学位。以上三所学校均采取户籍生属地管理、划区域免试就近入学、分批次招录的原则进行招录。在以上三所学校报读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普通借读生则采取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招录。
(三)相关具体报名事项请留意各初中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各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及
学区划分
四、招录工作日程安排
五、招录办法
莘村中学、君兰中学、碧江中学等三所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层次执行:
第一批次:招录对应招生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招录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在北滘镇小学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本批次未被对应招生学区学校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由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
第三批次:在镇外小学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北滘镇小学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如学位不足,则不开展普通借读生招录工作。
备注:如有学位剩余,关于普通借读生招录办法如下:莘村中学招录在105国道以西和三乐路以北居住的学生,碧江中学招录在105国道以东居住(即:广教、林头、西海、桃村、碧江、碧桂园、三桂等村(居)委会)的学生。
六、政策性借读生的界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一)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三)本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四)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五)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六)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七)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八)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镇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镇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九)本镇按规定引进,并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十)在本镇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十一)符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我镇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十二)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三)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四)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十五)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十六)在本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七)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生应交材料
1.《北滘镇2022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登记表》(附件2);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借读生应交材料
1.《北滘镇2022年公办初中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4.政策性借读生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附件中的要求,携带报名所需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5.普通借读生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房产证、居住证、就业单位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历史记录表》由北滘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提供。
(三)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应交材料
1.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3.非顺德户籍申请人的顺德居住证复印件;
4.申请人人才资格证书(优粤佛山A、B卡、德才卡)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5.申请人在顺德区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6.《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附件1)。
八、其他事项
(一)各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案细则由学校制定后报镇教育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已递交相关入学申请材料,不需要再到学校报名。
(三)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及享受优教服务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获得学位安排的学生,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凡是要求复印件及原件的材料,证件类原件先由学校登记人查验,只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学校经手人签名。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招录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六)有关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文件可在各公办中学公告栏、“魅力北滘”或“北滘教育”微信公众号、北滘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等查阅。
(七)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
(八)未尽事宜,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近日,北滘市场监管所根据上级移交的化妆品“线上清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线索,依法对位于北滘广教社区一家化妆品经营店进行现场检查。
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执法人员发现其在售化妆品存在标签不符合规定、超过使用期限和经营未备案等情形。
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并对检查进行阻挠,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公安部门到场维护执法秩序及见证执法,对当事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扣押涉嫌存在问题的化妆品83盒(套)。
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销售的部分化妆品涉嫌存在非法添加的情形,对外包装带有“美肌、美白、嫩肤”字样的化妆品进行执法抽检。
经检验,带有“美肌修复霜”和“美白嫩肤养颜二合一套装”等字样的3个批次化妆品存在化妆品汞含量严重超标及含有倍他米松戊酸酯和氯倍他索丙酸酯等糖皮质激素,其中的“美白嫩肤养颜二合一套装”汞含量超出限值9155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阶段,北滘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维护市民群众的用妆安全。
1.招标条件
大良街道新滘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大良街道新滘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桂畔红湾公园,主要工程内容为清理场地杂物,建设公园入库、广场、园路、公园绿化和配套建筑、儿童及健身设施、景观小品、公共配套等。总用地面积约21292.9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2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0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8595267.8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园建绿化、给排水、电气等所有子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12月至 2022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8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2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2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大良街道办事处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曹小姐
电 话:0757-2993851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郭先生、吴先生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