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关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若干规定的实施指南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辖区道路的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工作,鼓励群众依法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处理交通事故,营造和谐交通环境,根据《佛山市关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指南。
第二条 我市辖区道路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在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时,应当按本指南的要求处理。
第三条 发生事故损失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交通事故,以及造成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按以下要求规范处理。
1、凡符合《佛山市关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若干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设置了标记或拍照后,应当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赔偿损失事宜,并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2、在交通事故现场,当事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尾灯)。
高速公路上,应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服务区紧急停车带内或硬路肩上。在路肩上停车时,要注意须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驾驶人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至右侧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不准在行车道内停留。
在城市快速路上,要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紧急停车带内或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
在其他道路上,要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
没有满足以上三种停车条件的,可将事故车辆移至其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第四条 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所驾驶的车辆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或第三者责任险的),各方当事人应各持一份《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驾驶事故车辆到就近的快速处理服务点办理相关事宜;具体赔偿事宜应由服务点的保险公司确定了损失后按规定偿付,如有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则由赔偿责任人承担。如果发生事故时候,不是在快速处理服务点办公时间,应当根据“110”的指引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
(二)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所驾驶的车辆未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或虽投了上述保险,但自愿放弃向保险公理赔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使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直接办理赔偿手续的,当场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和给付方式与日期,赔偿方签名,受偿方接受赔偿款后,在各方持有的《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上签名,表明赔偿已经执行完毕。
2、由赔偿方给受偿方修理车辆,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上注明修复日期,事故发生地的修复的修理厂地点及到修理厂交付维修费日期及修复后可在修理厂先行提车的要求,由赔偿方签名。车辆修复后,受偿方应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中签名,表明对车辆已经修复的认可。并复印给自己一份,原件可留在修理厂。
3、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一方拒不履行的,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提供帮助后仍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的,快速事故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应当书面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条 按照《佛山市关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若干规定》的规定,发生符合自行解决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主动出示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应当在迅速设置有关标识或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中的“事故事实”以上部分后,各执一份,按规定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移动的方式可以包括开走或推走。
第六条 如果当事人就事故事实及责任承担出现争议而又要求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记载的事实等证据来认定事故责任,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调解。
如果当事人仅就损害赔偿的款额及给付出现争议而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解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如仍不能解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处理,可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纠纷。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自行撤除交通事故现场后,各方应当记清对方的车号、车型等特征,若发现有一方驾车逃离,应当及时拨打“110”或“122”报警电话,或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第八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由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监制,由保险行业协会和价格评估机构联合印制。在车辆购买保险时发给各自承保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车主),机动车驾驶人(或车主)也可以到各快速服务点,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驾驶人培训机构处领取。
第九条 当发生事故后,驾驶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可以作为认定事故事实和责任的证据,而且还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要的书面材料,当事人应随身携带。
第十条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做到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 当事人应按下列要求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一、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二、时间一栏,使用阿拉伯数字,要精确到分。
三、地点一栏,填写至某区、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甲、乙是指事故当事人。
五、姓名一栏,填写前项核对驾驶证等证件。
六、驾驶证号或住址一栏,填写驾驶证档案编号或现住址。
七、联系电话,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八、车辆及车辆牌号一栏,填写车种(大客、小货、小轿车)及号牌。
九、保险公司名称及保险单号,填写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码。
十、事故事实一栏,按照当事各方的过错行为参照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分别填写各方当事人过错序列号及代码,或选择打√、×。
十一、协议赔偿一栏,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在赔偿协议一栏处签名,并在对应栏填写或打√。
第十二条 协商后,如果对评估有异议,可以要求快速处理中心再一次委托价格认定中心作最后认定。
第十三条 对于当事人自愿承担主、次责任,快速处理中心也应予以确认。
第十四条 对于当事人自行协商的协议,如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但民警发现与案情和痕迹明显不符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所调查确认的事实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 对于车损的评估,如果当事人要求一起到评估中心评估的,双方可以立即或约定到相应的评估,维修机构去评估。如果须要委托代理人去处理的,有关当事人要有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付代理人。
第十六条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到现场后,按简易程序处理,而不是自行协商处理的,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处警的交通警察将制作《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十七条 如果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要现场勘查的,应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候。
第十八条 本指南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由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最新消息!华阳路南延线(三乐路至一环段)全线贯通,距离通车的日子不远啦!
近日,由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华阳路南延线(三乐路至一环段)工程已全线贯通,具备通车条件,待连接华阳路南延线与勒流港口路的菊花湾大桥完工后,全线将正式通车,未来由勒流到佛山新城只需10分钟左右时间。
华阳路(南海大道)是三龙湾三纵五横的骨干路网之一,是连接佛山市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和佛山新城区的干线性主干道。其中华阳路南延线工程(三乐路至一环段)是佛山市2019年上半年重大投产项目之一。
华阳路南延线连接荷岳路、三乐路、佛山一环,是打通佛山新城与勒流的重要交通主干道
道路已具备通车条件,预计年内通车
华阳路南延线北起佛山新城华阳特大桥、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南至佛山一环互通立交华阳路收费站、菊花湾大桥,其中由新城开发公司建设的三乐路至一环段全长2.23公里,以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为60公里。
佛山一环互通立交
现场可以看到,双向八车道均已完工,两边的绿化和照明设备也已基本安装到位。据了解,实际上道路在5月底就已经完成沥青摊铺,具备通车条件,由于近期天气不稳定,周边部分绿化还在进行最后完善。今年5月,菊花湾大桥主桥成功合龙,按照计划,华阳路南延线将随着菊花湾大桥一起,于年内实现通车。
华阳路南延线途经区域内有城市核心区、工业区、村庄、河流等区域,为了满足不同区域市民的出行需求,减少道路建设对周边市民生活的影响,华阳路南延线引入了良马大桥、地下隧道等立体化的交通设施,以方便道路两旁市民通行。
未来通车后,华阳路南延线将成为打通乐从、北滘与勒流的交通动脉,从勒流出发前往佛山新城时间将缩短至约10分钟。
同时,华阳路南延线也将成为连通菊花湾大桥、华阳路一环互通立交、三乐路的重要交通干道,由此形成的复合交通网,将有利于加强顺德北部片区、顺德西南片区各组团间的交通联系,缓解周边交通压力,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为佛山三龙湾建设提供重要的交通路网支撑。
据最新消息指出,上月,佛山西部将新增一条城际客运铁路线,拟建联络线“牵手”深茂铁路,这条高铁不仅能对接佛山西站,还能连接正在建设的深茂铁路,佛山往江门、珠海、深圳、茂名等市可通过该城际快速通达。
下面小编带你回顾一下关于丹灶至佛山西铁路的规划历程:
广珠铁路拟改造成为兼顾客运线路
同样是在上月,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可研评审会在佛山召开,经过审查,鉴定中心认为修建丹灶至佛山西铁路,并对广珠铁路进行客运改造是必要的。这意味着继广佛肇城际之后,佛山西部未来还将新增一条城际客运铁路线,不仅能对接佛山西站,还能连接正在建设的深茂铁路,佛山往江门、珠海、深圳、茂名等市可通过该城际快速通达。
线路规划解读:
西部城际家族 远不止广佛肇城际一条
和广佛地铁一样,通过城际线路,佛山可以打通与相邻各市的交通往来。不过佛山西部目前仍未有城际铁路,这使得该片区轨道对接相邻城市成为空白。
不过,在佛山已知的城际铁路规划中,佛山西部的城际线路的确远不止广佛肇城际这一条。比如在2014年深茂铁路开建后,有关方面透露,深茂铁路也将会通过修建联络线的方式,对接佛山西站,而这条联络线将穿越佛山西部。
项目焦点
联络线如何能连接深茂铁路?
2014年开建的深茂铁路,有一个“短板”是线路无法对接广州铁路枢纽,而在之前的设计上,要实现两者的对接有一个选择是从江门途经佛山。
早在深茂铁路环评时,有关方面就透露,深茂铁路其实还有一段,即江门至佛山段,大约全长80公里,由新建联络线和借道广珠铁路两部分组成,线路将会从佛山西站引出,沿着正在建设的贵广南广高铁通道,新建10多公里的深茂铁路联络线,对接已建好的广珠铁路(货运),并沿着广珠铁路在江门通过联络线对接江门南站,顺接江门至茂名段和江门至深圳段。这意味着这次公布的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将与需要改造的广珠铁路并线“借道”,来对接深茂铁路。
新建城际线沿线,设几个站点?
新建的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以及改造后兼顾客运的广珠铁路能否弥补广佛西站的空白呢?在之前深茂铁路环评时,新建的联络线按原来的设计只设了佛山西站这一个站,而且不途经高明区,未来开建后是否新增站点,目前还不清楚。如果不新增站点,新城际线无法实现佛山西部对接佛山西站的需要。
广珠铁路“转行” 客运意义何在?
这次公布的广珠铁路改造消息,引起了沿线各市的关注。业内人士认为,广珠铁路部分线路与深茂铁路共线,与广珠铁路当初“以货运为主,兼顾客运”的建设标准并没有冲突,这是考虑到铁路建设的资源共享,把广珠铁路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珠海当地交通部门曾表示,按照国家铁路网规划,广珠铁路是近期为货运、远期兼顾客运的普通铁路,目前主要是运送高栏港的大宗干散货,但随着珠海西部发展以及客流量达到一定程度,市交通部门也会进一步完善铁路各站的客运配套设施,争取早日开行从珠海西站始发到全国各地的普通客运列车。
交通新版图:新城际,带来哪些便利?
佛山通江门:西站与江门南站“一线牵”
在此前深茂铁路的环评中,有关人士透露,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将会对接已经建好的广珠铁路(货运),并沿着广珠铁路在江门通过联络线对接江门南站,顺接江门至茂名段和江门至深圳段。这意味着今后佛山客流可以从佛山西站出发,通过联络线快速前往江门市,这也是目前佛山江门两市已知的轨道线路规划中,可最快通达的城际线路之一。而在目前,佛山至江门市,只能通过高速或国省道来实现交通往来,没有实现轨道对接和互通。
佛山通深圳:往深圳最快将不到两小时
从佛山西站出发的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到达江门南站后将可换乘深茂铁路,而通过深茂铁路,佛山客流可继续前往深圳、茂名等市。这将比现状轨道交通中,只能通过广州南站前往深圳多了一条新选择线路。此前环评中,有关人士透露,该项目全线通车后,如果以时速200公里来算,佛山西站到茂名的时间将由现在的5~8小时缩短至不到2小时,到深圳也只需1个多小时。
从佛山西站出发的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到达江门南站后将可换乘深茂铁路。
而通过深茂铁路,佛山客流可继续前往深圳、茂名等市。这将比现状轨道交通中,只能通过广州南站前往深圳多了一条新选择线路。
佛山通珠海:客流将可直通珠海市西部
目前,高铁和广珠城际只能到达珠海东部城区,珠海广大西部地区仍然没有客运专线,珠海西部地区市民要通过铁路出行要么到珠海站坐高铁或城轨,要么只能到广州坐火车。这次披露的广珠铁路改造项目,将使广珠铁路从货运升级到兼顾客运,这会使得珠海西部客流的铁路出行需求得到满足,而佛山客流也可能通过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然后接广珠铁路,快速前往珠海西部,不少异地务工人员今后的出行将不再反复换乘,来回折腾。
——佛山高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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