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禁摩实施阶段/佛山市限摩区域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政策
第一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限摩区域,简称:禅桂新限摩区域。
(二)制定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区域外摩托车禁止在限摩区域内通行的措施。给区域内的在册登记摩托车发放安装通行识别标志通行。
(三)制定全市统一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操作办法和补偿标准,鼓励市民提前报废摩托车。
(四)在限摩区域的边界线设置禁行标志牌。
(五)在限摩区域内划设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路段,并设置禁行标志牌。
(六)各区制定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
第二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将第一阶段实施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同时逐步增加高峰时段摩托车禁行的路段。
(二)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三)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一阶段做法,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二)2014年8月底前,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南海区适当扩大限摩区域,在限摩区域开展限摩工作。
(四)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二阶段做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阶段:(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
(一)2016年9月底前,全市各区中心城区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2016年9月后,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限摩范围。
佛山市限摩区域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政策(佛府办[2010]125号)
一、补偿、补贴对象
具有我市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其登记的所有人住址属于限摩区域内、使用时间未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两轮摩托车为10年,三轮摩托车为8年)的提前报废或迁出本市摩托车的车主(合法持有人);以及使用时间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长使用年限(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摩托车车主(合法持有人)。
二、提前报废摩托车的补偿
(一)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未达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车办理提前报废的,按减除折旧额后的摩托车净值给予车主补偿。具体计算办法:以摩托车购买原价(以车管部门存档的发票为准)为基价,按两轮摩托车为10年,三轮摩托车为8年的使用年限,减去摩托车折旧额后的摩托车净值,即是对车主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如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额小于1440元,按照1440元给予补偿。
(二)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长使用年限的摩托车提前报废的,按照其报废的提前时间给予如下延期补偿:每提前1个月报废,补偿40元;补偿额等于提前报废的月份数乘以每月定额标准40元。如提前3年整报废的,补偿额可达到最高限1440元。
(三)已享受第(一)款规定的折旧补偿的,不再享受第(二)款规定的延期补偿。
三、提前报废摩托车的交通补贴
对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两类补偿对象,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至实施全面禁止之日前办理提前报废的,除根据本办法第二条给予车主补偿外,每提前一个月报废的再给予交通补贴15元/月。计发交通补贴金额的月份数按终了月份减起始月份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48个月。[说明:以办理提前报废当月作为起始月份;以所在区域实施全面禁行首月与强制报废期限(两轮摩托车按其注册登记日期顺延13年)末月比较,时间顺序在前的作为终了月份。]
四、迁出本市摩托车的交通补贴
已使用时间未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车主自愿迁出本市的,按如下办法给予交通补贴: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至实施全面禁行日期前迁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实施全面禁行后迁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期使用的摩托车。
五、其他优惠措施
对未达到使用期限、以及延长使用期未满的摩托车,在其所在区域实施禁行前,车主自愿提前报废的,给予以下优惠:
(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缴纳的车船税,车主可以凭完税证明和车管部门出具的报废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报废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二)已缴纳当年路桥通行年票费的,车主可以凭年票缴纳证明和车管部门出具的报废证明,向年票征收机构申请退还自报废或迁出月份起至该年度终了期间的年票费用。
六、本办法由市限摩办负责解释。
问:车架号码后四位是什么意思?哪里能查到?
答:车架号码后四位,其实是你行驶证上的车辆识别代码,取最后四位数字就行了。有些地方的违章查询需要这个号码才能查询,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私隐。
车辆识别代号:
一、查询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是本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的征收单位。本市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市
公路局和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设在各区的公路养路费征稽点代收。具体分为:
(一)汽车、正三轮机动车的年票由市公路 局征稽点代征;
(二)两轮及侧三轮摩托车的年票由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征稽点代征。
二、缴纳
佛山市公路局负责全市年(次)票的征收管理工作。年票(统缴)由佛山市公路局下属的各公路规费征稽
所征收、稽查,次票由佛山市公路局下属的市路桥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征收管理。
年票的缴费方式有如下几种:
1、用银联卡刷卡缴费:缴费义务人带备银联标志的信用卡或借记卡,到征收点刷卡缴费,由征收点出具缴费凭证。
2、用农业银行账户扣费:私人车辆车主带备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农业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单位车辆带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财务印鉴卡(或带单位负责人的农业银行活期存折和身份证原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在《扣款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到征收点办理扣缴手续,由征收点出具缴费凭证。
3、用支票转账缴费:缴费义务人把应缴款转入指定的缴费账户,待确认款项到账后带进账单到征收点,由征收点出具缴费凭证。
4、除上述缴费方式外,非初次缴费的车辆可通过全市邮政营业网点、邮政11185、969185服务及佛山交警信息服务网(www.fsjj.gov.cn)等渠道委托代缴年票。
不计免赔险的全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一般来说,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
由于这个附加险保障全面,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一经推出就很受车主欢迎。通常是指车主在投保购买此险种后,将车主由于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转给保险公司,车主领到的理赔额会更多。但不计免赔险只将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给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投保不计免赔险,使自身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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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情况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六)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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