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10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佛山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相应调整: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10月11日,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消息,新生儿需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即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
据了解,新生儿办理医保需要满足户口要求、户籍条件和时间要求。新生儿医保可在参保属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处办理,市民可致电12345咨询所需的办理材料。
首先,新生儿必须先入户,才可以办理医保。户籍条件要求是本市户籍新生儿,或是本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子女。其中,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以其户籍所属区作为其子女的参保地;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以父母其中一方的基本医保关系所在区为其子女的参保地;父或母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其子女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其次,新生儿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即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基本医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除外),按规定由统筹基金予以报销。对于错过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申报的本市户籍新生儿,仍可在入户佛山市90天内申报中途参保,但待遇不可追溯到出生之日,而是自缴费达账次月开始享受。
10月11日上午,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罗女士将一面写有“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锦旗送到了镇公共服务办,以此感谢我镇劳动争议仲裁庭的调解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成功化解纠纷。
我镇劳动争议仲裁庭于2020年9月首次开庭审理案件,至今,共开庭审理仲裁案件316宗,其中经调解结案的有168宗,调解率达53%。一直以来,为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镇公共服务办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我镇仲裁员坚持以“以人为本、调解优先、服务优先”为宗旨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好调解基础性作用,保持辖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接下来,我镇劳动争议仲裁庭将积极调整工作方法,引导劳资双方正确面对、依法调处争议,真正让双方当事人回到“谈判桌”,达到“握手言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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