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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3-22     人气:100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招标条件


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


2.1 项目名称: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桂洲大道。


2.3 项目建设规模:管道工程起点接容桂泰安酒店现状DN1000给水管道,工程终点接接轻轨站附近现状DN600管,沿桂洲大道新建DN1000给水管道长约5.6公里。建安费约6500万元。


2.3 项目周期


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其中自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审批,且提供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具体以现场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其中各阶段的主要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组织初步设计评审;


(2)施工图设计阶段: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3)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5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费、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规划、路政、路权(包括地铁)等报审工作,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认证等。具体专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通讯、防雷、环保、节能、水土保持等,以及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供配电、地基处理、基坑支护,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


2.4.2 招标控制价:2377625.00元。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为:60.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1428952.63元。


2.5 承包方式:投标下浮系数包干方式。


2.6 工程质量要求:


相关设计成果须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招标人及其主管部门要求,并满足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资质类型为“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


4.4.1 投标人须提供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登记网页打印件。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以下(1)或(2)任一项资质


(1)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


(2)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8 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3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12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12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20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7-2231752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楼1108房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28091468


传    真:0757-28091468


电子邮件:944265905@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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