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进谱新篇——写在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五周年之际
新时代新征程,开启新的奋斗篇章。
党的二十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作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重大部署,对“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党章在纪委主要任务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并进行了宪法宣誓。贯彻党章和宪法,党和国家监督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五周年。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五年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有序、蹄疾步稳,推动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创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科学部署,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既要通过改革实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目的,把党的领导具体化、落到实处,也要以促进党和国家监督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主攻方向,促进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思考和谋划如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强化党内各方面监督的同时,更好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国家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精心谋篇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及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重大意义、根本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科学回答了为什么改、为谁改、怎么改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党中央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绘就了时间表、路线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握规律、强化担当。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妥有序、高效推进,整合原来行政监察、预防腐败、检察院反贪反渎等工作力量,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
方向明确,步履坚定。
五年来,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实现国家机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大创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监察道路。
通过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通过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机关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依据党章对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又依据宪法和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察,不断强化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专责监督网络越织越密,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消除了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了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加严密、运转更加有效。
从理论突破到实践创制、从重点监督到全面覆盖、从做强单体到系统集成,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基层监督体系,搭建起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科学完备、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的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
2022年6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其中一条就是,“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贯通执纪执法,强化综合效能,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五年来,党中央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修改宪法,制定实施监察法,为各级监委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严惩腐败。
按照党中央要求协助制定或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基础性党内法规,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监察法、监察官法、政务处分法,研究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监察法规,初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
完善改革配套制度,将监察法中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具体化。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案件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健全党纪国法相互衔接、权威高效的执行机制。
健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执纪执法制约机制,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同时,通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等方式,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通过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法规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细化完善有关制度内容,实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法治化,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站在新起点、立足新阶段,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列入今年重点任务。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笼子将越扎越紧,纪检监察工作将沿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轨道行稳致远。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凸显
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以改革为先导、为突破,一体深化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促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项改革”同向发力,促进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效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动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相互配套、有机融合,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切实增强治理腐败效能。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形成集中力量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打虎”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持续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震慑。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五年间,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261名中管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6.6万件,处分299.2万人;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4.8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3万人。“拍蝇”零容忍。不断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五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3.2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9万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9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万人;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万人。“猎狐”不止步。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向全世界释放出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五年间,“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7089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92人,追回赃款352.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三不腐”实现叠加效应,标本兼治效能更加凸显——
强化日常监督,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自律“第一粒扣子”,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自觉做到修身律己、廉洁齐家。针对案件暴露的漏洞和短板,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对照自查。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五年间,8.1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2020年以来21.6万人主动交代问题。
一体深化推进“三项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作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重大部署,对“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出明确要求,有力回答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时代之问,为持续深化“三项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部署。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将“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体深化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健全统筹推进“三项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不停歇,不松劲,再出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用,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贯通制度机制,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为新时代新征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用思想理念创新引领组织制度创新。健全与时俱进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常态化长效化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机制。细化完善坚决有力、常态长效反对和治理腐败的理念思路、方法举措,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话语体系,为改革和工作深入推进提供学理支撑。
——以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健全充分发挥党领导反腐败斗争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的责任体系。坚持责任上全链条,推动健全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协助职责贯通协同、层层压实、一贯到底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以增强工作科学性系统性实效性为重点,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通过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构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促进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加强信息化建设总体谋划、整体设计,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认真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做法,以新时代新征程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牵引,统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立、改、废、释”,与时俱进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制度,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法规化,下大气力抓好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以创新突破为牵引,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探索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聚焦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针对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守正创新、务实戒虚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重要关键问题实质性突破,推动改革整体推进。
春风浩荡满目新,奋楫中流正当时。
迈上新征程,展现新气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持续一体深化推进“三项改革”,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新的篇章。
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省(区、市)督导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孙新阳出席并讲话
3月22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省(区、市)督导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孙新阳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赵世勇宣布督导组组长、副组长任职及任务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督导检查组组长许罗德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督导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保证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教育整顿各项部署在全系统一贯到底、层层到位的有力抓手,是推动解决自身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教育整顿实效的重要举措,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要求,要把督导检查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围绕学习教育、检视整治、巩固提升3个环节,聚焦铸就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健全严管体系、增强斗争本领的目标任务,抓紧抓实督导检查工作,推动教育整顿取得扎实成效。督导组要认真履职尽责,开展严督实导,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方式方法,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自我要求,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精准有力。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海格天腾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海格天腾信息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1145),于2023年3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评标委员会分为设计评审组、综合评审组。 设计评审组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综合评审组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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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 |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投标人声明需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独自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即可。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即可。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
3 |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施工部分 |
BIM建模师:具有BIM一级技能等级资格 |
BIM建模师:具有BIM一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资格 |
4 |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设计部分 |
BIM专业负责人:具有BIM一级技能等级资格,并取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BIM专业负责人:具有BIM一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资格,并取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二、对招标文件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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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8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业绩)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企业业绩获奖 |
21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或安全奖项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8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绿色建筑”奖项,每项得1.5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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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成果 |
7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与BIM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科学技术获奖情况: 2018年1月1日起获得科技进步奖项: (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1分; (2)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0.6分; (3)获得市(含副省级)级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0.3分;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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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3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发明授权专利:获得61项或以上的,得3分;获得60至41项的,得2分;获得40至21项的,得1分;获得20至1项的,得0.5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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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方案(64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
24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施工部分)》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施工部分)》的基础上,对配备的施工人员的素质情况进行加分:配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的,每人加2分,最多加4分。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相应的设计方、勘察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勘察、设计部分)》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勘察、设计部分)》的基础上,对配备的勘察、设计人员的素质情况进行加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加2分; (3)设计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加2分。 (4)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中具有相应专业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5分。 (5)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中任一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加2分。 (6)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 (7)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加2分。 (8)BIM专业负责人具有由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BIM二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资格的,加2分。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9分。 |
安全控制措施 |
8分 |
优: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8分。 良: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7分。 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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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
8分 |
优: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得8分。 良: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得7分。 中: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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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 |
8分 |
优:有工期管理目标、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得8分。 良:有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得7分。 中:仅有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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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技术运用 |
8分 |
优:提出的BIM技术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方案明确、具体可行,BIM技术的运用能贯穿设计施工实施过程,得8分。 良:提出的BIM技术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方案较合理,BIM技术的运用能贯穿设计施工实施过程,得7分。 中:有提出BIM技术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方案,BIM技术的运用能贯穿设计施工实施过程,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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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材机保证措施 |
8分 |
优:有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且承诺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大于或等于1200人,得8分。 良:有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且承诺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达到1100人~1199人,得7分。 中:有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且承诺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达到1000人~1099人,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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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 + 二)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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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可不提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④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网页中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显示金额的,以网页中合同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企业业绩获奖:
(1)施工获奖:①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原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不含钢结构类、装饰类、绿色施工类、技术类奖项及“参建”类奖项。②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③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的获奖不参与计分。④只计算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所获的奖项。⑤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今。
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获奖项目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该项目的奖项证书上传件以供核对(除证书以外的相关附件上传件可不提交),项目竣工日期以网页信息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信息栏显示的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获奖项目的评审以平台内上传件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交奖项证书上传件的不计分。
(2)设计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
3、科技创新成果:
(1)BIM相关的软件著作权: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软件著作权需由国家版权局颁发,投标人应为著作权人,软件名称需含“BIM”或“建筑信息模型”词汇,否则不予认定。
(2)提供投标人获奖证书扫描件。国家级指国务院颁发的科技进步奖,省级指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项,市(副省)指市(副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项。同一项目获奖仅计最高获奖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
4、工程研发能力:
工程建设类发明授权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中的“中国专利公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发明授权类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查询页截图。仅计算发明授权类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类专利、发明公布类专利及外观设计类专利)。获得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项目团队的各岗位人员不能相互兼任。所有人员需按要求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荣誉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人员近一个月(2023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人员包括投标人单位或投标人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人员。一人多证的,仅计取一个专业。同一评分项,人员满足多档的,仅按最高档计取一次得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相应评分项不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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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仅以投标人自身条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条件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现文: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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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7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8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业绩)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
企业业绩获奖 |
22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或安全奖项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8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绿色建筑”奖项,每项得2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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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成果 |
7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与BIM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发明授权专利的,每项得0.1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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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方案(64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
24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施工部分)》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施工部分)》的基础上,对配备的施工人员的素质情况进行加分:配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的,每人加2分,最多加4分。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相应的设计方、勘察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勘察、设计部分)》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勘察、设计部分)》的基础上,对配备的勘察、设计人员的素质情况进行加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加2分; (3)设计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加2分。 (4)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5分。 (5)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中任一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加2分。 (6)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 (7)BIM专业负责人具有由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BIM二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资格的,加2分。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9分。 |
安全控制措施 |
8分 |
优: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8分。 良: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7分。 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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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
8分 |
优: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得8分。 良: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得7分。 中: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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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 |
8分 |
优:有工期管理目标、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得8分。 良:有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得7分。 中:仅有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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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技术运用 |
8分 |
优:提出的BIM技术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方案明确、具体可行,BIM技术的运用能贯穿设计施工实施过程,得8分。 良:提出的BIM技术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方案较合理,BIM技术的运用能贯穿设计施工实施过程,得7分。 中:有提出BIM技术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方案,BIM技术的运用能贯穿设计施工实施过程,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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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措施 |
8分 |
优:有提供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得8分; 良:有提供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得7分; 中:有提供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得6分; 差:不满足以上优、良、中三种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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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 + 二)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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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企业业绩:
(1)施工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可不提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④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网页中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显示金额的,以网页中合同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盖章页)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中须明确工作内容和相应总建筑面积,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
2、企业业绩获奖:
(1)施工获奖:①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原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不含钢结构类、装饰类、绿色施工类、技术类奖项及“参建”类奖项。②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③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的获奖不参与计分。④只计算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所获的奖项。⑤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今。
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获奖项目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该项目的奖项证书上传件以供核对(除证书以外的相关附件上传件可不提交),项目竣工日期以网页信息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信息栏显示的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获奖项目的评审以平台内上传件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交奖项证书上传件的不计分。
(2)设计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
3、科技创新成果:
(1)BIM相关的软件著作权: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软件著作权需由国家版权局颁发,投标人应为著作权人,软件名称需含“BIM”或“建筑信息模型”词汇,否则不予认定。
(2)工程建设类发明授权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中的“中国专利公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发明授权类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查询页截图。仅计算发明授权类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类专利、发明公布类专利及外观设计类专利)。获得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项目团队的各岗位人员不能相互兼任。所有人员需按要求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荣誉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人员近一个月(2023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人员包括投标人单位或投标人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人员。一人多证的,仅计取一个专业。同一评分项,人员满足多档的,仅按最高档计取一次得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相应评分项不予得分。
5、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仅以投标人自身条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条件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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