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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街道办事处关于拆除违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3-30     人气:221     来源:多宝街道办事处     作者:
概述:......

  为更好完成违法建设治理这项重点任务和民生工程,全力以赴打好打赢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进一步破除影响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顽疾,拟遴选1家单位承接我街2023年度和2024年度拆除违法建设工程服务。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多宝街道范围内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拆除面积:以多宝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定的违法建设建筑面积为准,相关结算按区财评中心的标准执行。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已经承担过政府部门拆除违法建设项目的单位优先考虑(有类似业绩的,须提供同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

  5.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原则

  1.本次招标必须有3个或3个以上投标人报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2.由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根据招标公告第五条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采用综合评比的方法由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按照《多宝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评标综合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投票决定。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编制规范、签署合格、提供的证书合法有效,无过期或伪造。

  2.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封口须以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等字样。

  4.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

  5.完整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业绩;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投标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4月6日下午14:00—18:00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丛桂新街63号三楼执法办,逾期恕不受理。

  九、中标通知

  由多宝街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组织评标后,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十、签订合同

  1.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办事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若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未能向招标单位提供有关合同,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本次中标承包权,招标单位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他报名单位。合同及最终合同价以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2.招标单位不承担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办事处对公告及投标文件有最终解释权。招标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投标活动,投标人无条件服从,因投标活动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办事处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18005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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