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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

时间:2023-03-30     人气:305     来源:www.ss.gov.cn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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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3-03-29 11:48:5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
招标单位: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  2023年03月29日12时 至 2023年04月01日12时止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29日12时 至 2023年04月01日12时。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江门荣胜机电有限公司1680000.00/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内设备供货,具备调试条件后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内设备供货,具备调试条件后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候选人佛山市宝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650478.00/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内设备供货,具备调试条件后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内设备供货,具备调试条件后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757-87216218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
邮编:528139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777165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0757-87783721

传 真:0757-87744838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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