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家补贴怎么领?最高400万!
这几类人才
安家佛山都有补贴
最高可达400万元
申请有何条件?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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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职在佛山工作,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
(二)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获得的资质须在引进佛山前取得)
(四)社保关系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
二、补贴标准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在申请安家补贴时,需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用人单位需校验所有资料原件,在扫描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一)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申请人身份证;
(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六)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相关证明;
(七)个人工资薪金完税证明和参保缴费证明;
(八)各级人社(事)部门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
四、办理时限
受理时间:常年
办结限时:20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通过下载“优粤佛山卡APP”,在首页点击“佛山人才引进扶持”,选择“新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安家补贴”,按照提示填写个人资料及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请。
(二)用人单位提交。用人单位校验所有资料原件,然后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三)初审。区属单位由各区人才工作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市直单位(含高校)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在佛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核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名单。
(七)补贴发放。经批准后将安家补贴直接划拨至申请人。
续发补贴资格复核: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续领安家补贴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在申请公示通过或资格复核通过期满一年后提出。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如续领补贴前更换工作单位,需重新按规定提交材料。
六、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现场办理)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办理:
1.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2.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1)预约方式
无
(2)办理地址
市直: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禅城区: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南海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5号;
顺德区: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97号
高明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江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5楼高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三水区: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
(3)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4:30)-17:30
(4)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暂无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手机“优粤佛山卡APP”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七、收费项目信息
无
八、咨询监督
市直:0757-12345;0757-82309090;
禅城区:0757-82709085;
南海区:0757-81630873;
顺德区:0757-22228321;
高明区:0757-88880734;
三水区:0757-87733387。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1.享受期限到期;
2.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
3.不按合同履约;
4.已经退休;
5.违法违纪;
6.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或个人存在虚假申报的,取消其待遇享受资格,除依法追缴违规所得外,用人单位和个人在5年内不得申请本市所有的人才相关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实施细则与市其他相关人才政策扶持项目性质、内容相近时,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处理。
(四)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17年1月1日至本实施细则印发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五)申请表为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另外填写表格。
十、常见问题
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是一次性发放吗?
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持执业资格证书是否符合条件?
不符合。
NO.2
新引进博士博士后安家补贴
一、受理范围
新进入我市公务员系统或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且社会保险关系在我市的博士和博士后,其中新进入企事业及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须与所在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对未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但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新来我市成功创办企业的博士、博士后,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规划布局,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以佛山为主要纳税地,视同全职新引进。
二、所需材料
(材料为彩色电子扫描版或照片)
(一)全职新引进博士博士后安家补贴
1.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国(境)外博士博士后另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5.社会保障卡;
6.市外调动(引进)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
7.国(境)外博士博士后须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8.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视同全职新引进博士博士后安家补贴
1.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3.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证明材料;
4.出资证明;
5.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国(境)外博士博士后另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6.国(境)外博士博士后须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通过手机“优粤佛山卡APP”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二)初审。区属单位由各区人才工作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市直单位(含高校)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公示。审核结果在佛山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核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六)资金发放。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划拨至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续发补贴资格复核:新引进博士博士后、视同全职新引进博士博士后领取安家补贴一年后续领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复核材料。如续领补贴前更换工作单位,需重新提交首次申报相关材料。
五、办理途径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办理:
1、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2、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暂时不需要提前预约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市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公园内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禅城区: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南海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5号2楼
顺德区: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
高明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三水区: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人才交流中心506办公室
(2)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4:30)-17:30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暂无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手机“优粤佛山卡APP”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六、收费项目信息
毋需收费。
七、咨询监督
市直:0757-28820332
禅城区:禅城区人才服务办0757-82709082,禅城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2786084
南海区:0757-81631812
顺德区:0757-22238622
高明区:0757-88668300
三水区:0757-87783270
八、注意事项
(补贴标准)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按50%、50%的比例分2年发放。
NO.3
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领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
本实施细则所指“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包括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市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全职在佛山工作。其中,国内人才须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国(境)外人才每年在佛山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四)参保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
二、补贴标准
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400万元安家补贴;
职新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
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在申请安家补贴时,需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用人单位需校验所有资料原件,在扫描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申请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有效信息页;
(四)个人资质证明(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核心专利等);
(五)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六)申请人属国(境)外人员的,提供出入境记录、薪酬证明(银行流水)和来华工作许可证件;
(七)申请人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相关证明;
(八)个人工资薪金完税证明和参保缴费证明。
四、办理时限
(一)受理时间:常年,申请人在引进期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
(二)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手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在首页点击“佛山人才政策申报通道”,选择“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按照提示填写个人资料及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校验所有资料原件,然后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二)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直接进行认定。
(三)公示。入选名单在佛山市政府网、佛山组织工作网和佛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确认。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认。
(五)补贴发放。经批准后将安家补贴直接划拨至申请人。
续发补贴资格复核:新引进领军人才续领安家补贴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在申请公示通过或资格复核通过期满一年后提出。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如续领补贴前更换工作单位,需重新提交规定的材料。
六、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现场办理)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现场办理:
1.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2.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1)预约方式
无
(2)办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3)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4)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暂无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手机“优粤佛山卡APP”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七、收费项目信息
无
八、咨询监督
0757-12345
0757-82309090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1.享受期限到期;
2.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
3.不按合同履约;
4.已经退休;
5.违法违纪;
6.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认定、评定资格条件的,除依法追回违规所得外,用人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得申请本市所有的人才相关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实施细则与市其他相关人才政策扶持项目性质、内容相近时,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处理。
十、常见问题
申请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需在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在引进期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
引进的外籍人才需要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吗?
需要,具有中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才除外。
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325号)文件精神,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全职在佛山工作。其中,国内人才须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国(境)外人才每年在佛山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4)参保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在引进期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
在哪里可以申请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
申请人可下载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了解相关资料及进行申报;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管理后台地址:https://ggfw.hrss.foshan.gov.cn:8888/)。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尚有部分院校和专业计划存在缺额。为使更多考生有进一步接受本科教育的机会,省招生办公室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征集志愿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5月25日18:00-5月27日10:00进行考生征集志愿填报,5月27日10:00-12:00不能修改志愿,只能确认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二、征集志愿批次设置及范围
(一)征集志愿批次设置
根据生源情况以及缺额计划实际,仅两个批次参加征集志愿,一是普通批次,二是建档立卡考生批次。
各批次投档顺序为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一个批次结束后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二)征集志愿分数线及范围
1.普通批
按《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18号)规定的普通考生不同专业基础课的三门考试科目总分(下称三科总分),即按公共课(政治理论和英语科目,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政治理论和专业课科目)及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总分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经济学、民法、教育理论、大学语文、艺术概论(三科总分):120分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105分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125分
生理学(三科总分):130分
管理学(三科总分):115分
三科总分达到相应专业基础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本批次志愿。
2.建档立卡批
按建档立卡考生三科总分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经济学、民法、教育理论、大学语文、艺术概论(三科总分):110分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95分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115分
生理学(三科总分):120分
管理学(三科总分):105分
三科总分达到相应专业基础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2023年普通专升本原建档立卡考生,可以填报本批次志愿。
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及录取时,考生的专业基础课必须同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课一致,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要求专业课必须一致。
三、考生征集志愿成绩排位规则
为方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所有在库考生三科总分按以下原则重新进行排位,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一)不同专业基础课分开、单独排位;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按专业课分开、单独排位。
(二)根据考生三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三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征集志愿设置
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建档立卡批征集志愿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建档立卡考生可同时报考普通批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五、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
(一)查询是否被录取。考生可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询普通专升本录取结果。
(二)登录“报名系统”。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普通专升本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5日18:00-5月27日10:00开放“报名系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并确认征集志愿。5月27日10:00-12:00期间,仅限已填报征集志愿但未确认的考生确认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方式。考生凭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详见附件。
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网上填报系统中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计划、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并认真仔细阅读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简章,以便准确填报。
2.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的三科总分中的考试科目须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要求的科目一致。
3.填报志愿时,系统提示有体检要求的专业,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招生院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体检要求后方可填报。录取时,由于不符合体检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提示不符合前置专业要求的,将无法提交志愿,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
4.考生填报完志愿不再更改并成功保存志愿后,需点击“确认志愿”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5月27日10:00-12: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5.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数据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征集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完成。考生须管好自身密码,以防他人冒名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六、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
(一)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时间。5月27日,省招生办公室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29日录取结束。5月27-29日组织院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
(二)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程序。征集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1.投档录取原则:省招生办公室依据本文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有关院校缺额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投档志愿顺序: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三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七、工作要求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履职尽责,要按时、高效、严谨组织做好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征集志愿表(样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5月19日下午,市政府研究室研究中心与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联合举办“南沙高质量打造双循环枢纽节点”专家座谈会。张振刚、董小麟、尹涛、王世福、梁琦、刘金山、刘佳宁、蒋余浩等8位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参会。
各位专家围绕南沙高质量打造双循环枢纽节点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现实基础等进行交流探讨,并就南沙如何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造双循环枢纽节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专家认为,南沙应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
专家指出,南沙要以实施《南沙方案》作为总牵引,用好城市的资源禀赋和改革发展积累的综合优势,奋力跑出高质量发展的南沙加速度,打造全市高质量发展主阵地和新引擎。
专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南沙高质量打造双循环枢纽节点相关主题开展深入研究,为全面实施《南沙方案》,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推进广州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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