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印发商品住房交付新规!涉及车位配套、延期交付!
交付时车位等配套须已竣工
如延期交付须按时提前通知
验房结果须双方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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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商品住房查验、交付及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要求。
管理规定提到,新房交付时,规划的车位(车库)等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已竣工并可正常使用。交付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购房人就验房结果进行书面共同确认,若商品住房存在除房屋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进行修复,并承诺修复时间,修复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若因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不得要求购房人确认交付。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来源:佛山市住建局网站)
围绕市民普遍关注的“交房即发证”,管理规定指出,符合“交房即发证”条件的商品住房,在销售阶段根据购房人需求约定,由购房人委托开发商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
前期交付准备到验收的全流程梳理
(1)交付时,车位等配套须已竣工
新建商品住房交付时,小区内绿地率建设、小区内非市政道路、规划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用房、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学校等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已竣工并可正常使用。
(2)规范交付现场信息公示
商品住房交付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现场显著位置摆放“交付信息公示栏”,公示商品住房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收房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电话、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
(3)如延期交付需按时提前通知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进行交付的,应当自出现无法按期交付情形之日起15日内,通过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附延迟交付原因、处置方案和购房人沟通方案,报告最迟不得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届满前30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前10—20日书面通知购房人延迟交付事宜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验房结果须双方书面确认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派员陪同购房人对房屋进行查验,并与购房人约定房屋查验的合理时长。查验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购房人就查验结果进行书面共同确认。购房人逾期未进行查验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书面记录。
(5)明确质量问题处理方式
经购房人查验,商品住房存在除房屋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进行修复,并承诺修复时间,修复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若涉及材料或部品更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诺材料或部品更换完毕的期限。
商品住房存在不影响购房人入住的质量瑕疵问题的,但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协商一致后可先行办理交付手续。
商品住房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要求购房人确认交付。
对交付商品住房质量存在争议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单方或双方委托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核验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交房即发证”由购房人委托办理
符合“交房即发证”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商品住房销售阶段根据购房人需求约定,由购房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购房人委托,在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同步提交“交房即发证”的服务对象名单,且协助购房人提交新建商品住房首次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
经查验,购房人确认接收房屋的,在交付之日开展发证工作。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联动提供水、电、燃气、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购房人办事。
5月6日,省长王伟中到北江大堤检查防汛备汛工作,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时刻绷紧安全度汛这根弦,立足于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今年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王伟中先后查看了位于佛山市的北江大堤西南堤段、芦苞水闸,实地检查水利设施运维、防汛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准备等工作。在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中心,王伟中认真听取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北江流域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全省和北江防汛备汛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北江大堤等重点水利设施日常巡查和维护检修,坚决清理整治河道非法设障、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保障北江河道安全和行洪能力,同时针对今年的气象特点,优化全流域骨干水利工程调度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调蓄作用和防洪减灾效益,做足万全准备确保北江平安度汛。
王伟中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切实增强做好三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而又严、实而又实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发展动态,继续用好短临预警和暴雨重现期预警工作机制,提高预报预警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要认真总结复盘去年北江流域特大洪水防御经验战法,进一步强化省市县镇村五级、部门间、军地间、上下游、左右岸的通力协作,抓紧推进北江干流整治工程、潖江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加快广东智慧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力量对全省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病险水库、高坝山塘、削坡建房、临水临崖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问题“一患一档”全面整改到位,确保有关水文设施、防汛通讯网络、机电设备等运行正常,强化重点区域临灾管控措施,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强化人员转移避险安置,严格落实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不折不扣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抓到位。要加强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强化抢险救援的实战化训练和应急演练,靠前配置救援力量,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王伟中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织密扎牢防汛责任网,强化指挥部的统筹组织责任,健全党政同责的各级三防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持续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确保三防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省领导张虎、周河、张少康、郑轲,广州市市长郭永航,北江流域沿线相关地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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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佛山首个!
禅城奇槎泵站荣获
中国水利工程最高荣誉“大禹奖”
5月5日,经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无异议,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奇槎泵站工程荣获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这是佛山市首个获评“大禹奖”的水利工程之一,此次获评奖项也是佛山市水利工程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荣誉,也是佛山有史以来第一次获得水利工程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大禹奖”是中国水利工程最高荣誉奖项,取大禹治水之意,获奖工程均为建设规范、设计优秀、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效益显著且建设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样板工程。
奇槎泵站工程位于东平路与绿景东路交叉口,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8日完工,2022年6月1日竣工验收,总投资为11140万元,是集防洪、排涝及引水功能于一体的重点民生水利工程。
泵站投运后提高了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同时,泵站通过引水调度,改善了亚洲艺术公园调蓄湖以及奇槎涌、丰收涌、奇丰横涌等河涌水质,投入使用后内河涌水质明显改善,极大促进水环境美化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了片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我们一直紧紧围绕佛山市高质量发展战略,在住房保障、水环境治理等领域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能力,本次获得水利工程行业最高奖项‘大禹奖’,是荣誉,更是责任与担当。”禅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持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以更高标准、更强力度、更优工程为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禅城贡献住建水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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