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G2023(SZ)XZ0054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G2023(SZ)XZ0054
三、服务期:1年。
四、招标内容: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5979181元/年,具体最高投标单价及投标最高限价如下:
注:(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部分。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所报的单价报价含税(元/吨)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执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价”,各投标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招标人需求,进行报价,招标人不因为合同实施过程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的价格涨落而调整合同单价。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是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的制造商,或是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与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符合本项目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的主要质量指标的检验报告。
注:①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的主要质量指标,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三、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的主要质量指标”
②检测报告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供应商拟投产品的相关指标符合本项目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的主要质量指标,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任意连续12个月的销售量不少于8500吨或任意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少于47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供货协议)复印件及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或供货协议)未能反映实际销售量,须提供由供货对象出具的书面证明加盖供货对象公章,内容必须写明采购时间段、实际采购数量,采购总金额,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招标人进行核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供应商与投标人同义)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6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6月16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七、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九、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八条“其他事项说明”)。
十、投标截止:2023年06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30日止。
十五、本项目非工程招标及非政府采购,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十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忠义路58号
电 话:0757-83378490
联系人:林工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电 话:020-83543314
联 系 人:钟工、胡工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仿真技术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5328
项目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仿真技术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42,21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要求:财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仿真技术中心(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合同包2(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仿真技术中心(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仿真技术中心(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合同包2(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仿真技术中心(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东路
联系方式:0757-2232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首层之三
联系方式:0757-2666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6668803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合水革命烈士陵园提质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3(GM)WS0004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合水革命烈士陵园提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0,037.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合水革命烈士陵园提质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70,037.53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合水革命烈士陵园提质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合水革命烈士陵园提质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合水革命烈士陵园提质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企业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 号)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的供应商应及时办理资质换证。过渡期内,未办理资质换证的供应商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视为满足本条件,可参与磋商);如为联合体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以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响应,则由牵头人提供) ③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需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启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 88 号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1)室。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规定,并按照佛山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
联系方式:0757-8898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862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建基
电 话:0757-886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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