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苞镇公办小学2023年秋季插班招生公告
芦苞镇公办小学2023年秋季插班招生公告
根据《三水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镇公办小学在2023年秋季招收二至六年级插班学生。现将各学校招收插班生学位数、报名条件及申请办理手续予以公布:
一、镇内公办小学各年级招收插班生学位数:
学校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芦苞镇实验小学 |
4 |
3 |
3 |
2 |
1 |
芦苞镇蔡边小学 |
4 |
5 |
1 |
2 |
0 |
芦苞镇新乐丰小学 |
2 |
0 |
0 |
2 |
2 |
(年级是指2023年9月开学时的对应年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一年级第一学期不接受插班申请。)
二、插班生报名条件及录取批次顺序:
(一)插班生报名条件
1.各类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各类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以相关部门下发文件提供的名单为准。
2.佛山市户籍的非芦苞镇公办小学学生。
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学生申请插班入读芦苞镇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父(母)是芦苞镇户籍的。
(2)三水区非芦苞镇户籍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芦苞镇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以上证件其中一份即可)。
(3)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学生的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芦苞镇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以上证件其中一份即可)。
(4)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学生的父(母)在芦苞镇工作,并在芦苞镇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社保需连续到为小孩申请入学当月)。
3. 符合芦苞镇2023年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
(二)录取批次顺序
按照“①各类政策优待人员子女→②芦苞镇户籍生→③芦苞镇外三水区户籍生→④三水区外佛山市户籍生→⑤政策性借读生”的批次顺序录取,插班学位数量录满即止。
说明:
1.同类型户籍生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2.政策性借读生按①父母户籍类→②父母社保类→③其余类(除了父母户籍类和父母社保类余下的为其余类)的顺序录取。同属父(母)户籍类,在芦苞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同属社保类,在芦苞购买社保时间长的优先,如果购买社保时间相同的在芦苞镇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同属其余类的,视为所有条件都相同,所有条件都相同的,通过抽签进行调配。
3.每一位学生可以报读两所学校,被录取学生按录取顺序结合申请人志愿和学位情况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本次插班招生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三、关于“长幼随学”服务机制:
为落实《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家长接送,参加本次插班报名的学生若有兄弟姐妹在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就读,家长可在现场提交资料的时候一并提交申请书(附件2),还需提交兄弟姐妹的《出生证》和《学籍基本信息》作为佐证材料。“长幼随学”优先安排志愿学校的原则是“同等条件优先”,也就是说在同一录取顺序的前提下才能优先安排志愿学校。若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出现多人同时申请“长幼随学”,而该校该年级插班学位无法全部满足需求,则这部分申请“长幼随学”的申请人以该类别对象的排序方式按次序录取。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学籍基本信息》(在原就读小学打印并盖公章)。
(二)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三)预防接种证明(在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
(四)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学生按符合的条件另须提交上述“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学生申请插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各类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必须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六)政策性借读生证明材料(见附件:《芦苞镇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前3项材料必须提交,后3项材料根据各自的情况提交。
五、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6月30日前确定录取名单。
六、报名地点:
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七、重要提示:
由于学位有限,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现有学位数的情况。请报名的家长做好小孩未能被录取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三水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由三水区教育局按政策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八、咨询电话:
曾老师:87233252。
附件1:《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附件2:《申请书模板》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教育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芦苞镇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
部门核查 |
1 |
优抚群体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
|
2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3 |
芦苞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芦苞镇监护人户口簿 |
||
4 |
芦苞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
《收养登记证》;芦苞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
||
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芦苞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芦苞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
||
6 |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
|
7 |
引进人才类 |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8 |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
9 |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
10 |
在本区居住或工作的,持有佛山优粤A、B卡、同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持卡人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11 |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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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资贡献类 |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13 |
在芦苞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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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境外群体类 |
在芦苞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15 |
在本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市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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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它类 |
在芦苞镇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本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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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父母一方是芦苞镇户籍的非佛山户籍适龄子女 |
父(母)芦苞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
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保险费现时的缴纳地点必须在芦苞镇。(以社保证明为准)
附件2:
申请书
本人有大(二)孩***,身份证号码440683123456789012,现就读于三水区芦苞镇**学校**年级。现有二(大)孩***,身份证号码440683123456789013,报名三水区芦苞镇**学校**年级的插班转学,现申请入读大(二)孩所在学校。
申请人签名(家长):
联系电话:
2023年 月 日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优先”的方针,有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人社部发〔2020〕9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5号)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承办我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费用
围绕我区近年来工伤风险因素较多、以往或目前工伤发生率较高或近期发生较重大伤亡事故的10家重点企业和10家次重点企业,作为本年度工伤预防项目重点培训企业,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工伤风险评估及改善指导、工伤事故警示教育及预防宣传、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工伤预防活动。
2023年度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总费用为20万元。
二、承办机构资质及需提交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包括相关宣传和(或)培训业务;
(3)从事宣传和(或)相关业务两年及以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硬件设备、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
(5)承接我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预算费用明细)。
三、提交材料受理时限
有意向的机构(企业、社会机构或组织)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上述第二点所列资质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通过邮寄或面交等方式送至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703532
联系地址: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204楼室)。
五、报名截止后,我局将按照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中遴选出1家作为我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第三方承办机构。本次遴选第三方承办机构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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