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天度路西侧、桥头路北侧地填土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0608-2023-01184
二、项目名称:明城镇天度路西侧、桥头路北侧地填土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明城镇天度路西侧、桥头路北侧地填土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佛山市宏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423号沧江水岸花园1幢6号商铺 | 2,717,904.3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明城镇天度路西侧、桥头路北侧地填土工程):
工程类(佛山市宏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明城镇天度路西侧、桥头路北侧地填土工程 |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需要平整的地块合计114.50亩,现状面积约为76331.48㎡,设计标高为南侧8.5米,北侧设计标高9.5米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 张军 | 粤2442017201800121 | 2,717,904.3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宇昆、赵建强、何成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中的计费类别“工程”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向采购人收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明城镇天度路西侧、桥头路北侧地填土工程 | 2.20253 | 采购人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明城镇天度路西侧、桥头路北侧地填土工程):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佛山市宏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00 | 35.00 | 20.00 | 93.00 | 1 | 1 |
广东筑龙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00 | 31.67 | 19.86 | 79.53 | 2 | 2 |
广东广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00 | 33.00 | 19.91 | 76.91 | 3 | 3 |
广东新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00 | 29.00 | 19.76 | 76.76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8831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4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3-202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3-202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213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3-202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3-202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6,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3-202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6,8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2023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3、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3-202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工程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类。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3-202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工程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5.本项目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林业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
联系电话:0757-8862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57-88638322
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4日
佛禅府函〔2023〕31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雅澜路20号地块“三旧”改造实施方案》于2023年4月28日经佛山市禅城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雅澜路20号地块“三旧”改造实施方案》(见附件)。同意该项目采取政府挂账收储模式,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市场改造主体,对杨爱芬、杨晖、杨永强、张徐忠等权属人位于石湾镇街道雅澜路20号2.6949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由你部门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完善有关标图入库、规划用地手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由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与改造主体签订实施监管协议,以及后续有关产业约定等相关开发协议。
三、该项目须按照经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有关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雅澜路20号地块“三旧”改造实施方案.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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