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机关后勤日常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顺德区机关后勤日常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3G33502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顺德区机关后勤日常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顺德区机关后勤日常物资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或配送任务的总金额累计达到对应的上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要求:财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顺德区机关后勤日常物资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为中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响应(所属行业: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顺德区机关后勤日常物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
联系方式:0757-228429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汇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近良路6号龙的大厦八层办公室808单元
联系方式:0757-22330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2233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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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某迁建工程使用林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G2023(SZ)XZ0057
二、招标项目名称:某迁建工程使用林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3,990,000.00元
四、招标数量:一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根据机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使用林地审核意见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前置要件之一,现需聘请第三方单位开展某迁建工程使用林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承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事宜:(综合平台中投标人称呼为“供应商”,以下称呼为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日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26日17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招标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 9时30分00秒。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十、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 9时30分00秒。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志刚;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9
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人):盛超;联系电话:0757-83132821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人:钟志刚;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9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传真:0757-83120345;邮编:528000
(三)招标人: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0号
联系人:盛超;联系电话:0757-83132821
传真:/ ;邮编:528000
十四、其他说明:本项目为企业组织招标项目,按招标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604-04-01-38730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室内装修新风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路南侧、湖景路西侧、彩虹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区一期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室内装修新风采购及安装工程。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投资约:347306.00万元。
2.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环保、扬尘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305,046.6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室内装修新风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验收后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5栋住宅户内(除复式层13户、1栋B户型1户、1栋C户型1户、3栋C户型1户、3栋D户型1户,共697户)新风交换机、新风管、风口等设备及管道的供应及安装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及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其中之一的资质: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2年 12 月至2023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12 月至2023年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 月 10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季华六路恒福中心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A-F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0757-82034163
电子邮件:35314476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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