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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立体停车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6-21     人气:255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立体停车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29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0日 0时0分~2023年7月1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21.9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1.2设备供应资质:具备以下(1)或(2) (1)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内容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内容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3.1.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国内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备供应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即2023年3月-2023年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特种设备资质以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1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0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1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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