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育补短促优工程(二期)补充公告
高中教育补短促优工程(二期)补充公告
高中教育补短促优工程(二期)(项目编号:JG2023-3688),于2023年07月0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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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四条 |
项目概况:总改造面积7540平方米。主要内容:1.教学楼综合楼建筑本体的改造。2.消防逃生通道改造。3.室外运动场改造。4.安装配备符合本项目的配电、电气及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含自动灭火系统)、通风系统、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中标人应无条件照招标人的要求对本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承担因此涉及的费用。 |
项目概况:总改造面积约4550平方米。主要内容:1.教学楼综合楼建筑本体的改造。2.消防逃生通道改造。3.室外卫生间、门卫室、围墙改造。4.安装配备符合本项目的配电、电气及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中标人应无条件照招标人的要求对本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承担因此涉及的费用。 |
2 |
第五条2.1 |
2.1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教学楼综合楼建筑本体的改造。2.消防逃生通道改造。3.室外运动场改造。4.安装配备符合本项目的配电、电气及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含自动灭火系统)、通风系统、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2.1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教学楼综合楼建筑本体的改造。2.消防逃生通道改造。3.室外卫生间、门卫室、围墙改造。4.安装配备符合本项目的配电、电气及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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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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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删除附件7《主要材料品牌参考表》九暖通工程中序号11“挡烟垂壁”及其参考品牌 |
材料名称:挡烟垂壁 品牌:广州市白云南粤防火门有限公司花都分公司、广州绿丰新型防火材料有限公司、广州绿丰新型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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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项目概况 |
总改造面积7540平方米。主要内容:1.教学楼综合楼建筑本体的改造。2.消防逃生通道改造。3.室外运动场改造。4.安装配备符合本项目的配电、电气及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含自动灭火系统)、通风系统、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中标人应无条件照招标人的要求对本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承担因此涉及的费用。 |
总改造面积约4550平方米。主要内容:1.教学楼综合楼建筑本体的改造。2.消防逃生通道改造。3.室外卫生间、门卫室、围墙改造。4.安装配备符合本项目的配电、电气及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中标人应无条件照招标人的要求对本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承担因此涉及的费用。 |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等日程安排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
日 期:2023年07月13日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14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满足本附表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本项不得分。 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得1.5分。 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 ①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完成2项或以上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3分;②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以下(含本数)的,得0.3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6~9年(含本数)的,得0.5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3)深化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以下(含本数)的,得0.3分; ②具有建筑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6~9年(含本数)的,得0.5分; ③具有建筑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4)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以下(含本数)的,得0.3分; ②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6~9年(含本数)的,得0.5分; ③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5)造价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以下(含本数)的,得0.3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6~9年(含本数)的,得0.5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7)装修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3.5分。 (8)暖通专业工程师:具有暖通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9)机电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机电或电气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10)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11)造价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
二 |
企业资信 (6分) |
工程业绩 |
3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1)累计完成4项或以上的,得3分; (2)累计完成3项的,得1.5分; (3)累计完成2项的,得0.7分; (4)累计完成1项的,得0.3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工程研发能力 |
1.8分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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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1.2分; (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0.6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0.3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3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评分最高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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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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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1.2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提供对应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1.3所有人员应同时提供近1个月(2023年6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1.4“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是指包含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2.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人员业绩的,竣工验收文件上需体现人员的岗位及姓名,如无法显示的,需另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工程研发能力
须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4.第三方评价
须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5.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投标人公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深化设计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同时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职称证书、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
造价负责人 |
1 |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
职称证书、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
装修专业工程师 |
7 |
具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暖通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暖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机电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机电或电气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给排水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造价专业工程师 |
1 |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
职称证书、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 项目名称:开发区半导体创新智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380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3日 16时0分~2023年8月3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7.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 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③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④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⑤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 14时30分 - 2023年8月3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3日 16时0分 - 2023年8月3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3日 14时15分 - 2023年8月3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鹤洞站Ib出入口施工总承包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381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3日 17时0分~2023年8月9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023.43413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在有效期内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1)市政公用或铁路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项目副经理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在有效期内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金额超过2000万的轨道交通工程)。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库内/平台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公示(公示7天),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1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市政公用或铁路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项目副经理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9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3日 17时0分 - 2023年8月9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9日 8时45分 - 2023年8月9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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