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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第十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南安小学后面停车场出租电子竞投交易公告

时间:2023-07-14     人气:259     来源:新塘镇     作者:
概述:......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第十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于2023年07月21日上午10:00时对南安村第十五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南安小学后面停车场(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010)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南安小学后面停车场

  018301001015-04-0001 

  400平方米 

   /

   1200元/月

  新塘镇南安村南安小学后面停车场 

  建设用地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南安村第十五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5年。    

  2、交易底价:1200元/月 。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停车场)。

  4、租金递增方式:满三年递增10% 。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一次收取 。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2)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先看现场实景,本投标项目的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明投方式竞投,竞投底价为1200元/月,竞投每次竞价增幅不低于200元/月,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贰万元整)。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1)、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2)、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179 (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07月20日下午16: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及完成报名。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00元(贰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或在微信上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再点上方中心位置“未注册/未关联”,然后按“增城三资”小程序继续至“提交”。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指导注册报名或咨询。 

  、竞投时间说明 

  1、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3年07月21日上午10:00时前准时参加网上竞投,登录到(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或微信上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2、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3个工作日内需携带有效身证原件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确认竞得资格,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3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七、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南安村第十五股份经济合作所有

  、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第十五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511222791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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