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干部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圆满举行
为提升荔湾区干部乡村振兴理论知识,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近日,由区乡村振兴局、广州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承办的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干部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在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莲麻小村顺利开课。此次培训共有67人参加,由区乡村振兴局局长高文堂主持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采用“理论+实践、课堂+现场”的方式,干部们深入学习了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要求,体验乡村振兴成果。由市协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震讲解找准乡村振兴结对帮扶的着力点,明确指出对口帮扶协作的总体要求和实践方法;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叶辉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州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谢治菊教授就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地方实践讲解了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要求;省委党校教授温松教授讲解了老城市新活力下城中村治理模式与路径;区委党校党总支书记、二级调研员王卒讲解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通过线下理论教学,进一步提高干部们的乡村振兴理论知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培训期间,全体参观了万花风情小镇、生态设计小镇以及荔枝文化博览园,学习当地经验,提升自身能力,并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深入讨论,集思广益,为乡村振兴工作赋能。在培训的最后参观了黄沙坑革命旧址纪念馆,传承红色精神,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7月6日下午,区长谭明鹤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九楼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老旧物业提质增效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区科工信局、区规划资源分局,金花街道等部门的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谭明鹤指出,老旧物业提质增效工作是荔湾区打造老城市新活力示范区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认识老旧物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老旧物业提质增效工作专班要联合各街道摸清、摸透区内老旧物业底数,做好分类引导,加快出台工作方案、工作指引和扶持政策,及时掌握项目改造方向,做好项目的产业导入和全过程监管工作。
区领导李锋、游志红、阮伟致,区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街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和报名情况,现将取消及缩减岗位、考试确认、打印准考证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及缩减岗位
(一)取消以下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单位全称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等级 | 招聘岗位全称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备注 |
1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七级 | 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 1 | 0 | 取消开考 |
2 |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七级 | 口腔内科副主任医师 | 1 | 0 | 取消开考 |
3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十级 | 中医骨伤主治中医师 | 1 | 0 | 未达到笔试1:3开考比例,取消开考 |
4 |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招)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老年学科医师 | 1 | 1 | 未达到笔试1:3开考比例,取消开考 |
5 |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儿科 医师 | 1 | 1 | 未达到面试1:3开考比例,取消开考 |
(二)缩减以下招聘岗位
以下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现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笔试。
序号 | 招聘单位全称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等级 | 招聘岗位全称 | 原招聘人数 | 调整后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1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精神科医师 | 2 | 1 | 4 |
二、参加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包括免笔试的考生),均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考试确认,确认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参加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一)参加考试确认时间:2023年7月13日17:00-7月17日中午12:00报名确认(确认时间结束后将关闭系统)。
(二)参加考试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参加考试确认的考生于2023年7月20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包括免笔试的考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的,不再补打。
四、笔试
(一)参加笔试人员
完成考试确认且打印准考证的考生(需笔试岗位)。
(二)笔试时间
2023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同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选择公共交通赴考。
3.建议考生佩戴口罩参考,做好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