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大沙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笔试成绩公告
根据《黄埔区大沙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我街专职网格员笔试工作已完成,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按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咨询电话:020-8238688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根据《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和报名情况,现将取消及缩减岗位、考试确认、打印准考证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及缩减岗位
(一)取消以下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单位全称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等级 | 招聘岗位全称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备注 |
1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七级 | 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 1 | 0 | 取消开考 |
2 |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七级 | 口腔内科副主任医师 | 1 | 0 | 取消开考 |
3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十级 | 中医骨伤主治中医师 | 1 | 0 | 未达到笔试1:3开考比例,取消开考 |
4 |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招)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老年学科医师 | 1 | 1 | 未达到笔试1:3开考比例,取消开考 |
5 |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儿科 医师 | 1 | 1 | 未达到面试1:3开考比例,取消开考 |
(二)缩减以下招聘岗位
以下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现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笔试。
序号 | 招聘单位全称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等级 | 招聘岗位全称 | 原招聘人数 | 调整后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1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精神科医师 | 2 | 1 | 4 |
二、参加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包括免笔试的考生),均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考试确认,确认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参加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一)参加考试确认时间:2023年7月13日17:00-7月17日中午12:00报名确认(确认时间结束后将关闭系统)。
(二)参加考试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参加考试确认的考生于2023年7月20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包括免笔试的考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的,不再补打。
四、笔试
(一)参加笔试人员
完成考试确认且打印准考证的考生(需笔试岗位)。
(二)笔试时间
2023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同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选择公共交通赴考。
3.建议考生佩戴口罩参考,做好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穗教发〔2023〕26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精神,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进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落地实施,根据我市实际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版)》,我局对《广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2014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广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课程计划
各区、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省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我市课程计划。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认真指导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新的课程计划;各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课程实施情况检查督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新课程计划及时修订本校课程安排表,做好新学年课程安排。
二、加快完善保障措施
各区教育局要根据落实课程计划的需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各学科、各年级教师统筹调配工作,并指导民办学校及时配备相应的学科教师,确保有充足的师资力量保障课程计划顺利实施。同时,尽快实施有关教师培训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设施配备,保障课程实施质量。
三、加强课程实施总结
各区、各学校要做好与国家新教材衔接的准备工作,认真总结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原《广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2014年修订)》停止实施。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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