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办召开“数字住房保障云平台”项目启动会
为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业务事项办理便民化工作,7月12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办组织召开“数字住房保障云平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启动会议,办一级调研员(市管)芮进、办相关处室、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项目承建单位及项目监理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项目下一步实施计划和工作安排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会议强调:数字住房保障云平台系统启动建设意义重大,关系到住房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提质增效,关系到为住房保障对象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各个处室、相关单位要众志成城、担当作为、锐意创新、不负重托、不负使命和期望,共同开发建设出共享、赋能、便捷、畅通、能用、好用、管用、实用的智能化数字住保云平台系统。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现将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二批穗港澳合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
(二)《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穗商务规字〔2021〕3号)
(三)《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22〕3号)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申报单位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申报单位及项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州市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上报有关会展业统计报表。
三、申报项目条件
项目实施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且符合《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相关支持标准和规定,属于穗港澳合作办展的展会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二)申请表(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参展合同(复印件);
(五)展位费发票(复印件)。
以上纸质版资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按顺序独立装订成册,并按顺序扫描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版资料提交至邮箱duanyuanyuan@gz.gov.cn,邮件主题注明“2023第二批穗港澳合作项目+企业名称”。
五、申报流程、审核和拨付
(一)线上申报:参展主体申报,需先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站项目链接提交电子版材料进行在线申报,申报链接如下: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0007482575H3442118190029,e542191b9c9d8627d8cb25cb7fb6c47c。
(二)递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完成在线申报后,于2023年7月26日前提交材料至广州市商务局会展促进处(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旧翼商务楼2428室)受理。
(三)市商务局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结合资金量和扶持标准限额,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现场核查、查询复核,提出资金分配计划,并在广州市商务局官网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资金拨付通知,办理资金拨付。
附件: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二批穗港澳合作项目)申报材料.doc(模板)
2.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二批穗港澳合作项目)申请表.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女士88906182,王女士81098097)
7月12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岭带队到大东街海月东安置房工地和“一方东山”开展“百千万工程”工作调研。梁书记在调研过程中强调,一是加快安置房建设工作步伐,提速推进余下未征迁住户的动迁工作,推动地块其他建筑早日动工。二是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坚持“拆、治、兴”并举,同步推进区域内系统规划有序更新,营造宜居宜商环境。三是商务楼宇产业升级改造时要充分考量区域内现有业态,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吸引企业入驻发挥集群效应,以点带面推动街区业态提升,一体推进周边街区产业导入和产业载体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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