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村委会农耕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庄村委会农耕路提升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南庄村委会农耕路提升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 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344843.23(元)
2.5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等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年 1月至 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1月至 2023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区间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区间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4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南庄村民委员会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
联 系 人:罗先生 |
联 系 人:陈工 |
电 话:0757-85332329 |
电 话:0757-83078217 |
传 真:0757-85332329 |
传 真:0757-83078217 |
电子邮件:bjjzdfs@163.com |
附件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ccggzy/qtcgxx/202307/a3b2baa61af6481abd8f6eb2e2249d22.shtml)
走进世界500强企业、校友企业家“面对面”、感受非遗文化……7月10日至14日,“走进制造名城 畅享魅力佛山”——清华学子走进佛山活动举行,来自清华大学能动系、人文学院、法学院、化学系、求真书院、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6个院系20多名师生,参观考察佛山名企,深入体验岭南文化,全面了解佛山高质量发展成果和人才环境。
本次活动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联合承办,清华大学佛山先进制造研究院协办。
沉浸式体验佛山智造
参观西樵山书院,感受人文气息;逛历史博物馆,观赏岭南醒狮;登美的总部,感受佛山智造加速度……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师生代表真切感受到佛山的内涵与活力,沉浸式融入佛山文化圈、生活圈。
活动期间,师生们走访佛山多家具有“清华基因”的企业,与优秀校友交流互动;还走进季华实验室、美的集团、佛山市第一中学、力合科创、华南新材料研究院等实力雄厚的用人单位和科创平台;“打卡”南海博物馆、黄飞鸿纪念馆等独具岭南特色的人文地标。连日来的体验活动让师生们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佛山的产业特色和人才发展环境,加深了青年人才对佛山的认识,激发了同学们留在佛山发展的兴趣。
校友面对面推介佛山
活动期间,清华大学毕业的企业家与清华学子“面对面”,从亲历者的角度分享他们在佛山创业圆梦的故事,热情向一众清华学子大力推介佛山的产业、经济、人文等风貌,精彩的分享和企业家的真知灼见,引发了在座清华学子的强烈共鸣。企业家们也勉励师弟师妹们要敢于实践、勇于挑战,并希望他们更全面认识佛山、认同佛山,带动更多优秀人才到来到佛山这片创业创新的热土,实现自己的梦想。
持续着力引进人才大军
作为全国唯一的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佛山形成了“三五成群、十有八九”的产业格局,是全国重要制造业基地,“有家就有佛山造”誉满全球。佛山正以更大气魄、更大力度扎实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城市创新发展的基因已融入生活点滴,离不开各行各业的高质量人才带领佛山走在前列、闯出新路。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岩也向清华学子发出了诚挚邀请,邀请他们投身到佛山高质量发展大潮中。
在人才政策方面,佛山多措并举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青年人才双创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日前《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方便全职新引进人才和全职在职人才申请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成长奖励和工作经费,促进人才向佛山聚集和扎根佛山,提升城市竞争力。
促进人才青年交心交融
来自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怡静表示,深刻感受到佛山对科技创新研发的大力支持,对“有家就有佛山造”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清华大学能动系学生冯博彦表达了自己想在佛山实习就业的想法。“佛山是国内氢能产业领跑者,南海区更是“中国氢能产业之都”。目前我的专业方向在氢能研究方面,这次活动让我更全面了解佛山的氢能发展,包括产业配套、政策支持等方面。”
“清华学子走进佛山活动让同学们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细节和流程,这对他们的学习研究有很大帮助。大家在活动中不仅开拓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还收获了实践经验,是一段愉快又有意义的旅程,让他们对佛山有更全方面的了解,帮助他们未来更好地就业、择业。希望各位同学日后能继续关注佛山的人才政策、招聘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感受和体会积极分享给身边同学、朋友”,清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崔曦元为活动点赞。
此次活动很好展示了佛山人才发展环境,体现了佛山求贤若渴的拳拳诚意,彰显了佛山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竞标争先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接下来,佛山人社部门将持续开展“优越佛山 佛山有约”校园招聘、“魅力佛山行”大学生实践体验营等活动,让更多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到佛山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创新高地的决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不合理限制
1.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2.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3.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4.将国家或我省已经明令取消、废止或失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或我省已经明令取消、废止或失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5.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6.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7.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8.套用特定生产经营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9.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10.其他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外地企业及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活动的情形。
(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11.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1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3.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14.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15.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6.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三)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
17.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交纳现金保证金。
18.招标人或有关服务机构不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保证金。
二、征集方式及有关要求
采取集中征集方式,征集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12月15日;社会各界可通过“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填报有关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问题线索的提供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市、区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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