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市区城管部门联合送课到基层
7月13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镇燃气培训工作组一行到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送课到基层”燃气执法专场培训,南沙区9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燃气组执法骨干、新招录公务员、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二处、直属执法二大队等8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首先由城镇燃气执法经验丰富的梁伟洪同志授课,他以“管道燃气保护及执法”为题,从城市燃气设施保护和执法的必要性、燃气设施保护和执法的知识储备、户外燃气管线“十大安全红线”、防范和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线及追究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展开,通过法律释义、案例分析、事故教训剖析,深入浅出,娓娓道来。
接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二大队教导员钟丽霞对近期城镇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并紧扣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标准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中针对燃气用户端“瓶、阀、管、灶、报警装置”等强制性要求与如何开展执法检查及注意事项进行授课。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高级三级主办蔡劲松同志带头全程参加培训并提出4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有责任担当,做好燃气安全“守门人”。二是要有细心耐心,时刻警惕用户端燃气安全隐患。三是要有专业知识和办案能力,善于发现与解决问题。四是要有制度流程,严格遵守制度和流程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执法检查工作,形成整改闭环,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市燃气安全大督导。(黄正亮、黄琳、陈耀嵩)
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
近日,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官网对《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0日,公众在此期间提交意见。
具体来看,《条例》明确了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应用、数据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数据管理活动流程及要求,同时,聚焦广州发展重心,创新广州公共数据运营机制,搭建数据供给主体、数据需求主体、数据交易场所、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引导数据安全流通交易,并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
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核算
《条例》为数据权益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是促进数据有序流动、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的必要前提。
在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方面,《条例》明确自然人可以通过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向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数据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等行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在数据处理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财产权益。
同时,《条例》强化了政府对数据工作的领导,厘清各部门、机构职责,明确将数据应用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创设首席数据官制度,统筹数据资源的整体规划和协同管理。
在公共数据方面,《条例》通过明确公共数据管理职责、编制职能数据清单、搭建城市大数据平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公共数据管理,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利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制定职能数据清单编制规范。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统一、集约、安全、高效管理。
《条例》中提到,广州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市统计主管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数据要素配置的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指南,评价各行政区、功能区、行业领域内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释放数据红利
《条例》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广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数据流通机制不健全、数据价值实现难的问题,提出构建数据交易场所、数据经纪人、行业数据空间在内的多元化数据要素流通体系,促进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培育和丰富数据应用项目和场景,充分释放数据红利。
《条例》鼓励数据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利用自身数据及技术优势,整合行业和市场数据,在电力、电子商务、金融、健康、工业制造等重点领域建设行业数据空间,推动实现各个行业数据空间互联互通。鼓励企业将数据资源纳入企业财务报表,规范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数据资源会计信息披露。《条例》还提出,支持广州互联网法院建立涉数据纠纷审判庭,提供适应数据争议解决需求的专业化取证及审判服务。
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
《条例》还提到,南沙应当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加强与港澳数据交流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高效、有序流动。南沙应当发展壮大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打造数据产业集群,打造国际数据合作产业发展集聚区。
广州将支持南沙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际光缆登陆站和国际互联网接入绿色通道,探索开展离岸数据服务试点,构建数据跨境监管模式,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保障数据跨境安全。
广州还将支持南沙在保障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探索与港澳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平台建立专用科研网络,打造便捷的跨境互联网络环境,实现科学研究数据依法跨境互联互通。南沙应当推动建立跨境科研数据分级分类安全评估管理机制,并做好相关数据安全保障预案。
“你们在这边租房子,电费房东怎么收取的?”“每个月你们的电费是多少?按一度电多少收费?”
7月21日,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石牌村和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了解《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在天河区的贯彻实施情况。
在石牌街道绿荷片区联络站,有群众在代表接待活动中反映城中村内普遍存在二手房东擅自加价收取过高电费问题。蓝小环仔细询问,做好记录,并深入到村内的出租屋调研,向租客和房东了解租房用电收费情况。
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并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但从调研情况来看,部分房东依然坚持一度电收1.5元,还有一些房东则想出新的计算方式来消解政策,将之前收取的1.5元电费拆分成两项,一项按照目录电价收取,另一项收费名目多为损耗费、维护费等,跟随电表度数收取。
随后,蓝小环到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了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费执法情况。蓝小环翻阅有关执法案件台账,并在办事大厅与前来办事的居民群众交流,听取他们对规范电费收费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了今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在全区各城中村开展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宣传贯彻情况,以及开展商业转供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蓝小环指出,规范电费收费行为,既是事关老百姓日常生活特别是租住在城中村的来穗人员生活的民生小事,也是关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大事要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出台《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对于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落地,规范全市电费收费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增强来穗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蓝小环强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执法,确保《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在天河区得到扎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一要继续加强宣传。要突出宣传重点,着重围绕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指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重点在城中村、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内精准投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要丰富宣传形式,除印发《提醒告知书》外,还应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广泛利用各种社交平台,发布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等,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要督促提醒有关经营者、出租屋业主特别是城中村中的二手房东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引导其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在电价上直接加收或者“搭车”电价收费。
三要严格开展执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电费执法(指引)》开展执法行动,坚决有力地纠正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及时查处通过电费加价方式获利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基层执法效能,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并有力“咬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相关执法的情况,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蓝小环要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要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对辖区内的城中村出租屋的用电收费开展持续性调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房东恶性加价、恶意加价的行为,让整个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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