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东沙围“四乱”问题清理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沙围“四乱”问题清理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西投审〔2023〕13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东沙围“四乱”问题清理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东沙围“四乱”问题清理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开展河长制主题公园建设,主要包括设置生态复绿、碧道、文化宣传栏、停车场、文化展示区、海绵花园区、游览步道等设施。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942442.5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942442.53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59863.33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园林绿化诚信管理平台(网址:http://219.130.221.232/yllhcx/website/main.jsp)中办理登记。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在佛山市园林绿化诚信管理平台(网址:http://219.130.221.232/yllhcx/website/main.jsp)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
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
准)。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1月至 2023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限制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 7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
邮 编: 528100 |
邮 编: 528100 |
联 系 人: 蒋先生 |
联 系 人: 李小姐 |
电 话: 0757-87618972 |
电 话: 0757-8772997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ssjcgs@163.com |
2023 年 7 月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3年辖区应急小额工程维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3年辖区应急小额工程维修外包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3. 招标内容:2023年辖区应急小额工程维修外包服务项目的相关内容,包括辖区内破损道路修复、破损基础设施(照明设施、公园设施)修复、破损围蔽设施修复、道路绿化修复,城管案件应急维修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合同期内采购人或监理人开出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4.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52,500.00元
5.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有效期 |
1 |
2023年辖区应急小额工程维修外包服务项目 |
1年(以合同签订7日后起计)或项目结算金额达1,452,500.00元止。 |
注: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31日17时30分起至2023年8月7日17时30分止,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 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凭登记资料,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内前往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2) 线上获取: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登记资料的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dz14@126.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并完成投标登记确认后将向供应商发出项目相关资料。
(3) 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采用现场支付或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
(4) 须提供的登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登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派授权代理人参加登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磋商文件费用汇款(或转账)凭证。
(5) 磋商文件费用收款账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6883405093615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汾江支行
注:必须以与供应商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汇款(或转账),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项目编号:G2306016。此账号仅为磋商文件费用汇入账户,请注意区别。
3. 已办理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如有需要由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介:
南庄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cheng.gov.cn/nanzhuang/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dz.winhui.com.cn/
各网站发布的内容或时间不一致时以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为准。
八、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
联系人: 叶工
电 话:0757-82561013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
联 系 人: 唐工、黄工
电 话:0757-82621012
电子邮箱:gddz14@126.com
2023年辖区应急小额工程维修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2023.07.28)(1).doc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三发统资[2018]59号文、三发统资〔2018〕1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代建单位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479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728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一栋17层的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裙楼4层)、一栋7层科教楼、一栋8层生活后勤楼、一栋2层学术交流中心、高压氧中心、污水处理站等。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功能用房、人防急救医院、设备用房、地下停车场。
2.3 服务周期:30日历天,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测绘工作任务并报审相关部门。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82503.76元。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起算数据引测:控制测量;②规划条件核实测量:1:500地形数据采集、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竣工规划核实测量、绿地竣工测量、人防面积测量;③地下管线测量:隐蔽工程测量;④人防竣工测量;⑤不动产测绘:房产面积测量,不动产附图测绘等工作,并按《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交满足佛山市联合测绘审批要求的相应技术服务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等。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服务质量:符合测绘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佛山市联合测绘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且测绘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https://dtgx.fszrzy.foshan.gov.cn/fschqy)中办理信用登记,且没有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中被列为“受限单位”(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4.6.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https://dtgx.fszrzy.foshan.gov.cn/fschqy)中办理信用登记,且没有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中被列入“受限人员名单”(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 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7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
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100 |
联 系 人:何工 |
联 系 人:何小姐 |
电 话:0757-66890237 |
电 话:0757-87710881 |
传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gdshz2018@163.com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