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梅杜鹃路(原小水电楼)第6间商铺出租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3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梅杜鹃路(原小水电楼)第6间商铺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约110平方米(首层面积约55平方米,主体为框架结构两层)(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限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杨梅杜鹃路(原小水电楼)第6间商铺。
(三)资产经营用途:限定用于商业用途,不得从事修理业等有污染或噪音的行业,不得从事饮食业。
(四)交易底价:1500元/月。
(五)合同押金:3000元。
(六)合同期限:5年。
(七)租金收取方式:先支付后使用,每六个月收取一次租金。
(八)投标保证金:9000元。
(九)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10%。
(十)其他要求:商铺内不允许用于居住。
(十一)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3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3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投,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个人竞投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主方)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192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二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91
附件:杨梅杜鹃路(原小水电楼)第6间商铺出租合同模板.doc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8月14日
项目概况
杨和镇和信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3-38-1
项目名称:杨和镇和信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7,102.1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杨和镇和信路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67,102.1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杨和镇和信路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67,102.1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135个日历天。工期不因假期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和镇和信路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和镇和信路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投标截止前三天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复印件的结果为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磋商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三)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四)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方式:0757-88801436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兴盛东路万方国际塑料城28-1-20号(万方智慧城)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2280298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4日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标的物地址 |
资产类型 |
租赁用途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租赁时间 |
起始价(含税,元/月) |
增价幅度(元/次)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容桂街道旧马路一座3号(首层之2) |
物业 |
按现状出租,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405.1 |
从标的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4年租期 。 |
¥15000.00 |
¥100.00 |
¥73800.00 |
无水无电,水电自理 |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或银行转账,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4、租金每满三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
5、免租期为1个月(租赁期内的第12个月为免租期);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免租期内竞得人不需要支付租金。续租者(原租户)则无免租期。
6、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10%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4、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5、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禁止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竞得人不符合“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竞投须知内容):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登录http://ggzy.foshan.gov.cn/,点击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搜索标的物名称”或“登录http://www.shunde.gov.cn/sdrgjd/tzgg/zcczzr/搜索标的物名称”查看相关公告并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同时,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 8 月 15 日上午8:30至2023年 8 月 24 日下午5:30 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24 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 8 月 25 日上午9:30-10:0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竟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竞投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标的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标的物。竞投人完全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八)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须根据本出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标的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标的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标的物进行保洁。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7.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租赁用途。
8.竞得人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于KTV、酒吧、沐足、私人会所、棋牌室等一切娱乐场所。
9.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租赁合同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租赁合同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十)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1.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科技创新中心四座12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382539
2.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财政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98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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