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资金开始申报→
各有关行业商(协)会、企业:
根据《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21〕22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资金(开拓市场部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乐从镇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
(二)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乐从镇范围内;
(三)申报单位当年度无未处置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申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参加境外展览(展示)会的企业,应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企业及行业商(协)会参加在境内外专业展览中心(展馆)举办的展览(展示)会所支付的包括展位费、参展人员团费(每个展位按不超过2名参展人员计算)、装修费、展品运输费等给予一定标准的支持。
(一)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展示)会
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展示)会的,分区域给予支持,参展企业参展费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
(二)企业参加境内展览(展示)会
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参加境内重点展览(展示)会的,按企业类型给予支持,参展企业参展费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
(三)镇级行业商(协)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会
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镇级行业商(协)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会,对外推介宣传我镇国家级行业区域品牌(产业集群)的,每个行业商(协)会每个展会扶持10万元,同一个行业商(协)会同一年度内最多扶持2次参展推介活动。
(四)其他说明
上述所列最高扶持限额并非扶持的最终标准,最终实际扶持标准需根据我镇本年度专项资金额度与项目申报情况确定。企业或行业商(协)会在同一展览项目取得的扶持(含中央、省、市各级财政支持)不超过其实际支出总额。
(一)企业申报材料
(二)行业商(协)会申报材料
04申报流程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请企业及行业商(协)会于2023年8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平台操作介绍详见附件2,或登陆平台首页“使用帮助”,可查看各项指引。
平台网址:
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
(二)纸质资料提交:申报资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一式一份,每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镇经发办,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下班前。
(三)提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乐从镇新马路A5号)6楼606室;联系人:冯小姐,28338862;陈小姐,28331647。
05注意事项(一)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如为外文,请一并将主要内容作中文翻译注释,装订附后。
(二)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作为资金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验证原件。
(三)使用专项资金的企业及行业商(协)会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四)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弄虚作假或重复申领行为的,依法追回财政专项资金,五年内取消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1.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21〕22号);
2.佛山扶持通企业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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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人民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联合人民街大德中社区党委、人民街社工服务站党支部、人民街大新社工服务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运营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党支部、中国电信越秀分公司解放路党支部、广大医院党支部及珠实无忧护理站,开展“爱护老年人,适老暖人心”宣传活动。活动共组织6名党员、3名青少年团员及9名志愿者参与,面向辖内居民提供志愿服务42人次。
在活动过程中,中国电信及中国人寿党员向社区长者介绍新型金融防诈骗手法,传授防诈骗的方法和技巧,解答关于金融相关的问题。广大口腔医生为社区长者检查口腔健康以及宣传口腔的相关知识,提醒有需要的长者及时就医。珠实无忧护理员为长者宣传长护险及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政策。党员志愿者与社区长者进行适老化小游戏互动,提升社区长者自身适老知识认知和居家适老化安全意识。
本次适老化居家宣传活动,让长者以及长者家属了解居家的安全指数,有助于增强长者居家安全及主动健康意识,倡导社区居民共同关注适老化议题,营造老年友好型社区氛围。
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为三水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不同学段教育。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临聘教师。本次招聘的临聘教师为三水区直属学校非编制内人员,入职后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享受三水区有关临聘教师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有考生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水平;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的,视为相符)。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前期已报名应聘本年度三水区各镇各校临聘教师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 8月11日。
2.网络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打包以文件夹形式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码”。考生可兼报不同单位的临聘教师岗位。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荣誉奖项等)。
考生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到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另外,考生如同时兼报不同单位临聘教师岗位的,如遇不同单位考试时间相同,则需提前做好取舍,以确定参加何单位的招聘考试。
(二)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等级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次,A等成绩最高,B等次之,C等再次之,D等最低),评为B等以上的考生进入复试。由招聘单位在初试后的两天之内公布初试结果并通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复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采取说课、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并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复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复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岗位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770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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