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再推25项社保业务线下窗口“全市通办”
自今年8月1日起,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推出佛山市第三批共25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线下窗口“全市通办”业务,进一步打通居民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按照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及市社保局打造“全心社保”品牌的工作目标,此次加推的25项社保事项包括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停发/续发、工伤保险待遇重核)、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等。这些社保业务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实现线下窗口“全市通办”有助于加快解决群众关切的社保事项市内跨区办理的难点堵点问题。
社保线下窗口“全市通办”实行“就近交件、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的服务模式,打破了社保事项线下办理的属地化、层级化、区域化管理限制,让参保群众和企业可就近选择到市内各区、镇街政务服务大厅和社保服务分厅(含社保分局/办事处)的通办窗口办理社保线下窗口“全市通办”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将按统一的办事标准和服务规范受理业务申请,送达办理结果,为参保人提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服务。
佛山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该局全面深化社保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全市通办”改革,加快推动佛山市社保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佛山市、区社保局,市政数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紧密联动,加快实现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市累计共有65项社保高频服务事项可在市内43个政务办事网点实现通办。接下来,佛山市社保局将继续扩大社保“全市通办”事项范围,努力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就近可办”的政务服务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高明区拟出台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将从支持企业工(农)贸分离、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两大方面加以扶持,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该办法明确,扶持对象为在高明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企业。
支持企业工(农)贸分离方面,拟对高明区制造业企业、农业企业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实施工(农)贸分离在高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并符合高明区制造业企业、农业企业或其大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新成立的商贸企业中股份比例不低于51%,销售产品种类以原企业产品及相关产业链产品为主等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含批发、零售,下同)予以扶持。
扶持标准为:企业成立并产生销售额的,每家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其中进出口贸易企业需于成立首年在高明区产生进出口贸易额;对企业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下称“入库纳统”),分三年给予扶持。其中入库纳统的首年扶持2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扶持2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扶持1万元;对已入库纳统,年应税销售额首次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对已入库纳统,年应税销售额首次分别达到8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差额奖励。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该办法拟对在2023年~2025年期间符合以下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予以扶持:一是对同比上一年度(完整年度)年应税销售额(营业额)增长20%及以上的入库纳统批发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每年按销售额的0.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
二是对同比上一年度(完整年度)年应税销售额(营业额)增长15%及以上的入库纳统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年按销售额(营业额)的0.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
时间:2023年7月25日~8月23日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5608
邮箱:gmjkcj@gaoming.gov.cn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达到条件的电商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优秀网红主播最高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近日,南海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资金扶持对象、资金支持内容、申报和认定流程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这是南海第一份针对电商新业态发展制定的扶持政策,南海区每年就此安排预算5000万元。
《实施细则》从鼓励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壮大、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培育电子商务人才、支持开展各类电商活动四个方面扶持电商产业发展。
为发挥头部引领带动作用,《实施细则》鼓励培育引进影响力强的电子商务主体,推进电商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网络销售额达标的电商企业、入驻南海的电商企业和载体、区内电商服务机构、主流MCN机构、直播电商示范企业都在扶持范围内。其中,网络销售达标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电商总部迁入达标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企业入驻载体租金补贴全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
《实施细则》支持电商产业园建设。符合条件的电商产业园区、产业载体、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机构、直播电商基地均可申请奖补,其中电商载体公共配套服务提升补助最高1000万元。
为增加本地电商人才储备,《实施细则》为相关学校及培训机构、优秀网红主播提供奖补。拥有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粉丝量50万以上,且在南海依法纳税的优秀网红主播为南海企业带货,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与此同时,南海还配套出台了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直播电商示范企业、直播电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区级认定办法。对区级电商产业园奖励50万元、区级直播电商基地奖励50万元、区级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奖励20万元、区级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南海将于每年8月至9月组织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申报,由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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