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容桂街道居住证办理地址/佛山出租屋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㈠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如:本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下两项材料其中之一:
①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复印件1份。
②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镇(街道)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情况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份。
注1: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注2:流管窗口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原件的,必须向办事群众说明理由。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4、填写《佛山市出租屋登记备案申请表》;
5、填写《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
㈡其他居住房屋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如:本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下两项材料其中之一:
①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复印件1份。
②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镇(街道)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情况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份。
注1: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注2:流管窗口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原件的,必须向办事群众说明理由。
3、屋主提供居住人和房屋所有人亲友关系承诺书。
4、填写《佛山市出租屋登记备案申请表》。
办理方式:
①到流管窗口申报的,提供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
②通过网上申报的,通过扫描或拍照上传以上所需证明材料。流管员自行上网下载新市民提供的电子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佛山出租屋登记备案可以在流管办窗口或网上办理。
佛山出租屋登记备案办理基本流程:
①申报人现场申报的,填写《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登记表》,提交办理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②申报人网上申报的,填写电子表格,扫描或拍照上传办理材料。流管员在受理申报后当场审查材料。通过审核的,发放《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网上办理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网页端】
具体流程查看下方流程图:↓↓
办理条件
在佛山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户口。
办理材料
1 、身份证
2 、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查验原件。
3 、在本区村(居)服务站辖区内有效居住处所证明(包括与屋主签订的居住合同,或企业出具的厂内住宿证明),收原件
4 、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办理流程
条件配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内,不收费
办理地址
顺德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流管站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各镇街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站
办事说明: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条件本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所需材料- 1
居民户口薄(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 2
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交原件验证
- 3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
- 4
身份证标准照片
请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拍摄
- 5
办理居民身份证回执
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2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办理临时身份证,1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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