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五区6年内车辆免检办理网点/佛山6年内车辆免检办理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公安部、质检总局相关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将试行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等车辆6年内免上线检验政策。
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全市设立42个办理免检申领检验标志业务便民受理点,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于今年1月推行年审五区互认,故全市车主可以到任意地点申领检验标志。
同时,各位车主也可以委托当地邮政部门代为办理,邮政部门还开通上门收取证件资料服务,全市统一上门服务电话11183-6。
佛山五区免检申领检验标志业务受理点
禅城区:佛山禅城区车辆免检申领检验标志办理地址
南海区:佛山南海区车辆免检申领检验标志办理地址
顺德区:佛山顺德区车辆免检申领检验标志办理地址
三水区:佛山三水区车辆免检申领检验标志办理地址
高明区:佛山高明区车辆免检申领检验标志办理地址
佛山邮政营业网点基本情况明细表
禅城区:佛山禅城区车辆免检邮政代办点电话地址
南海区:佛山南海区车辆免检邮政代办点电话地址
顺德区:佛山顺德区车辆免检邮政代办点电话地址
三水区:佛山三水区车辆免检邮政代办点电话地址
高明区:佛山高明区车辆免检邮政代办点电话地址
需要特别注意事项:
一是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免检车辆申请检验标志时,车主须按要求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六条,处200元罚款。
二是对属于免上线检测的车辆,达到检验有效期时,仍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粘贴检验标志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处100元罚款,记1分。
三是请注意定期保养维护车辆,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保障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安全性能直接影响行车安全。
对于经常在外地使用,注册地在佛山的车辆,不方便开回佛山年检的,需要开具车辆异地年检委托书委托外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年审。
办理条件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材料1、车主本人办理:身份证、行驶证、年车税原件及复印件。注:行驶证四面复印,身份证双面复印。
2、他人代办:
①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外地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到前台领取);
②车辆登记在单位名下的,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到前台领取)并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外地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1、先在登记地车管所登记审核岗签注《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注:第二点中提及的办事资料就是用于办理《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2、后持《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检测站检测车辆→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制作检验合格标志、签注检验记录→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及行驶证。
办理地点佛山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项目:汽车、摩托车
地址:禅城区江湾二路马鞍街
佛山市汇德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项目:汽车、摩托车
地址:禅城区江湾二路马鞍街1号、2号
佛山车辆年检地点
办理时限一日内年检完成,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佛山五区检测机构一览表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换领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补领登记证书业务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7.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8.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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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指南
特种行业摩托车指标由使用单位统一向区一级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市一级行业管理部门。
不接受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提出申请。
申请特种行业摩托车使用指标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使用单位的使用申请(加盖公章);
2.特种行业摩托车的专有用途说明;
3.特种行业摩托车统一的外观式样;
4.特种行业摩托车使用人员统一的着装式样;
5.特种行业摩托车使用人员上岗统一证件式样;
6.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9.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申报数量合理的,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公安局向市一级行业管理部门发放同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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