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桂城发布文化体育旅游发展工作五年计划
7月12日,桂城重磅发布《桂城街道文化体育旅游发展工作五年计划(2021~2025年)》。未来五年,桂城将通过建立环千灯湖、映月湖、怡海湖、文翰湖四大“湖畔文化聚集区”,举办一批公园生活文化品牌活动,推进文化网红地标建设等,建设一座高品质文化型的公园城市。
桂城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全域谋划”三大原则,通过“文化增色城建”“文化赋能产业”“文化涵养精神”“文化串联城旅”四个维度制定《五年计划》。
《五年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未来五年,紧紧围绕文、体、旅“三位一体”的立体化发展思路,对标国内外一线文化名城,全面加强文化设施硬件布局、全域推动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全力促进文化产业多元发展,使桂城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呈现空前繁荣,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镇街中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至2025年,桂城将新建、配建、改建文化类场所累计达500处,举办各级各类文体活动超2000场、公益类培训超10000课时,引入重点文化产业类项目10个,打造精品特色旅游线路10条,接待旅游人数超1000万人次,打造推动经济发展、吸引人才聚集的重要极能,赋能城市可持续发展。
《五年计划》还详细介绍了九大具体目标,包括建设一座高品质文化型的公园城市、举办一批公园生活文化的品牌活动、建成一批彰显城市魅力的示范节点、发展一批文化创意产业的品牌项目、打造一个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引擎、营造一个全民阅读的书香社会氛围、培育一片蓬勃优实的体育发展沃土、构建一个共建共享的全域旅游格局、健全一套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体系。
九大具体目标中,“建设一座高品质文化型的公园城市”介绍了市民最关注的四大湖片区文化发展方向。接下来,桂城将以“绕湖筑文”构筑特色文化高地,打造环千灯湖精品文化聚集区、环映月湖大众文化聚集区、环怡海湖休闲运动聚集区、环文翰湖潮流文化集聚区等四大“湖畔文化聚集区”,形成“10分钟公园文化休闲生活圈”,打造一个有颜值、有活力、有涵养、有魅力的高品质文化型公园城市。
7月8日晚,市、区、镇相关部门在白坭镇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联合执法组通过设置临时卡点,在辖区内开展夜查酒醉驾专项行动,重点清查打击涉摩电车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以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而在查处货车超限超载的现场,联合执法组采取定点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坚持“逢车必检、逢超必卸、逢超必罚”原则,重点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强制恢复原状,车辆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严格按标准装载、配载货物,切实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各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本次执法行动由市、区、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分为三个行动小组,分别在全镇范围内同时开展统一行动。行动中采取定点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从严查处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酒驾、违反交通规则等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共核查过磅车辆5辆,现场处罚非法改装大货车1辆,暂扣超限超载车辆4辆,醉驾1人等。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路面严管严查声势,切实增强了联合整治行动的震慑力和影响力。下一步,白坭镇将将持续加大对辖区路面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势头,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正式发布“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政策解读,介绍政策适用范围、“无证”宅基地补办资料所需材料等。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是指由高明区政府主导,对高明区内未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在一定期限内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该项工作从去年展开,目前仍在进行中。
根据政策解读,可以发证的房屋必须是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如农村住宅、乡村办公用房等,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按照时间不同,之前未登记过任何不动产权利(下称“无证”)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可以按以下程序补办相关材料:
1987年1月1日前已建成并使用的“无证”宅基地和房屋,可以由所在地的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交由各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利用1988年的航片资料进行鉴证核实。确认一致的,可以为农民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登记发证。
“无证”宅基地在2007年1月1日前已变更为建设用地,且地上已经建了房屋的,在缴纳每平方米10元的违法用地罚款,并经镇政府(街道办)用地申请审核后,可以进行登记发证;2007年1月1日后才建设的,在完善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发证。
另外,占用了集体建设用地,在2007年1月1日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压占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经权属人同意按现状登记的,也可以为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可以使房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呼吁有需要的市民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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