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民警康复医院项目后续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重招)
1.招标条件
广东省公安民警康复医院项目后续工程设计项目(重招)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0605-04-05-847405)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省公安厅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院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主要由综合楼和康复楼2栋4层单体楼,建筑面积约19024㎡(其中综合楼约10405㎡康复楼约8619㎡ )的内饰工程、两栋楼之间连廊工程(建筑面积约1245㎡)及户外园林绿化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
2.3 项目相关要求:
2.3.1设计完成周期:合同签订生效起 90 个日历天。
2.3.2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时限: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3.3设计收费:设计费报价上限为292.75万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及市场价格
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报价,设计费按投标人的中标价包干。
2.3.4设计费的支付方法:①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②提交方案设计工作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实付合同总价的10%);③提交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工作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实付合同总价的20%);④提交施工图设计工作成果经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实付合同总价的30%);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实付合同总价的20%)。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92.75 (万元)
2.5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①广东省公安民警康复医院内饰工程:包括地面铺设、墙面装饰、天花装饰、照明电气安装、空调系统安装、热水系统安装、卫生间器具安装、内墙间隔等,装修标准参照二级康复医院标准。②室外连廊工程:综合楼大厅二楼和康复楼大厅二楼之间连通,加建连廊,连廊顶部具有飘蓬。③户外工程:主要包括广场、车道、人行步阶、停车场及相关园林绿化。④完成上述装修改造内容的全部项目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捌套或以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变更、配合审核竣工图等后续服务等工作,所有后续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服务费内。
2.6 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 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行业(建筑)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工程建筑 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2 个月,即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8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 佛山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评三室210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 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 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邮 编: 510030
联 系 人: 范工
电 话: 020-831198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
邮 编: 510030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20-37803113
传 真: 020-37803115
电子邮件: zc@gd-zc.net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荷城街道孔堂村委会和睦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以荷办投审[202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和睦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荷城街道孔堂村委会和睦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21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社区和睦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对和睦村17户65人居民房屋进行重建,其中重建户型航空占地面积为60平方米房屋1户,重建户型占地面积为90平方米房屋5户,重建户型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房屋9户,重建户型占地面积为150平方米房屋2户。均按不超15米的4.5层建设,总规划建设面积为8647.92平方米,政府拆除补偿面积为5973.094平方米,超出政府拆除补偿面积部分为村民自行建设,本项目只针对政府拆除补偿面积部分。 (2)新建村文化室建筑。(3)道路、供电、给排水配套。项目总投资约为资2870.11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时间贯穿于所监理项目的全过程,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佛山市高明荷城街道孔堂村委会和睦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70112.7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该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移交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诚信系统锁定不得超过二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2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投标人所在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中标,招标人将核实所提供的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4.5.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08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和睦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村民委员会和睦村民小组
邮编:528500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13924529010
招标代理: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阮彦玮
电话: 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监督部门: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88618232,0757-88620838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1.招标条件
S112 广杏线五斗桥段(K8+990-K10+209)重建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函〔2021〕2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本工程的专项验收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建设规模:S112 广杏线五斗桥段(K8+990-K10+209)重建工程,项目起于平东大道与S112交叉口(桩号K8+990),由北向南延伸,途中跨越东平水道,止于魁奇路附近(桩号K10+209处)。路线主线长约1.219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辅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40km/h,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含特大桥1座(最大单跨215m),中桥3座,匝道桥梁2座,人行梯道4座。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桥梁,新建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景观等工程,详见图纸。项目概算总投资95801.6325万元,其中建安费68105.489万元。
2.3计划服务期:暂定40个月,自委托人发出进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至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交工验收核备意见止。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检测人服务期限超过前述计划服务期的,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检测人不得向委托人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4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进行专项验收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提交检测报告,配合业主进行交工验收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做好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291,349.5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开展检测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专项检测或交工检测或竣工检测工作业绩。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4.4.2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或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桥梁专业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或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
(1)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
(2)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20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20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5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6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7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廖小燕、莫劲松
联系电话:0757-86284841
招标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楼1001单元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世文
联系电话:0757-86309986
电子邮件:hjxmg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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