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12 广杏线五斗桥段(K8+990-K10+209)重建工程专项验收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112 广杏线五斗桥段(K8+990-K10+209)重建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函〔2021〕2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本工程的专项验收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建设规模:S112 广杏线五斗桥段(K8+990-K10+209)重建工程,项目起于平东大道与S112交叉口(桩号K8+990),由北向南延伸,途中跨越东平水道,止于魁奇路附近(桩号K10+209处)。路线主线长约1.219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辅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40km/h,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含特大桥1座(最大单跨215m),中桥3座,匝道桥梁2座,人行梯道4座。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桥梁,新建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景观等工程,详见图纸。项目概算总投资95801.6325万元,其中建安费68105.489万元。
2.3计划服务期:暂定40个月,自委托人发出进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至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交工验收核备意见止。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检测人服务期限超过前述计划服务期的,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检测人不得向委托人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4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进行专项验收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提交检测报告,配合业主进行交工验收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做好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291,349.5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开展检测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专项检测或交工检测或竣工检测工作业绩。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4.4.2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或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桥梁专业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或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
(1)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
(2)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20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20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5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6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7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廖小燕、莫劲松
联系电话:0757-86284841
招标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楼1001单元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世文
联系电话:0757-86309986
电子邮件:hjxmglzb@163.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大道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20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及地铁项目关系方案研究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大道工程涉及地铁项目关系方案研究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南海区建设大道工程呈东西走向,西起于桂和路上亨立交,向东依次跨越广佛高速、雅瑶水道,紧邻广佛高速布置下穿桂澜路北延线(在建)、佛山一环,跨越里水大道南、水口水道接现状建设大道,终点止于兴联北路,规划接大坦沙大桥至广州。路线长度为7.233km,其中新建路段长度为5.687km(K0+687~K6+374),现状建设大道路面改造段长度为1.546km(K6+374~K7+919.541)。新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隧道。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为线网规划中的市域快线,线路起于九江站,终于广州站,实现了九江组团、石湾片区、佛山大道沿线、大沥镇与广州之间的快速直达联系。
六号线同为线网规划中的市域快线,线路起于环镇西路站,终于广州白云东平,实现了乐从、佛山新城、千灯湖片区、大沥凤池、里水城区与广州之间的快速直达联系。
十号线为线网规划中的远景局域线,作为广佛都市圈中部相邻边界南北向的缝合线,并加密主城区边缘的轨道服务,实现狮山、大沥、桂城、陈村与广州荔湾区之间的直达联系。
项目估算总投资559916.0188万元,其中建安费100978.91万元。
2.2服务期限:暂定120天,具体合同终止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类别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拟建的“建设大道工程项目”进入佛山地铁五号线工程“岭南路站~建设大道站”、佛山地铁十号线工程“汽车城站~洪湖路站”、佛山地铁六号线工程“岭南路站~桂和路站”区间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桥梁、隧道与规划轨道交通存在多处冲突。
对相应区段线站位进行研究,梳理与建设大道之间的关系,重点对地铁车站、区间与拟建建设大道工程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五号线因与拟建建设大道共通道长度较长,需计算评估的节点较多。线站位研究方案需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并报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涉及地铁项目关系方案研究服务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路桥或轨道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至少8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
(3)近5年内参与完成过2项(或以上)轨道交通的工程线站位研究或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线站位研究或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3.1.4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5.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8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 二 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6.5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6.6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莫劲松、廖小燕
电 话:0757-8628484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邮 编:528200
联系人:聂小姐、陈小姐
电 话:0757-81265130
传 真:0757-81265130
邮箱:fsswk123@163.com
经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区)表决通过,现对莲塘村莲丰二路25号等一批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用途 |
面积 (㎡) |
租金 (月/㎡) |
租赁 期限 |
合同起止日期 |
承租人 |
1 |
莲丰二路25号 |
工业 |
11075.7 |
11元 |
1年 |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佛山惠洋喷涂工业有限公司 |
2 |
莲丰二路27号 |
工业 |
1486 |
13元 |
1年 |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佛山喜而利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3 |
莲丰二路29号 |
工业 |
6927.5 |
13元 |
1年 |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佛山喜而利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期限: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
联系方式:
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区)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519112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区)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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