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建设大道工程涉及地铁项目关系方案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大道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20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及地铁项目关系方案研究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大道工程涉及地铁项目关系方案研究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南海区建设大道工程呈东西走向,西起于桂和路上亨立交,向东依次跨越广佛高速、雅瑶水道,紧邻广佛高速布置下穿桂澜路北延线(在建)、佛山一环,跨越里水大道南、水口水道接现状建设大道,终点止于兴联北路,规划接大坦沙大桥至广州。路线长度为7.233km,其中新建路段长度为5.687km(K0+687~K6+374),现状建设大道路面改造段长度为1.546km(K6+374~K7+919.541)。新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隧道。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为线网规划中的市域快线,线路起于九江站,终于广州站,实现了九江组团、石湾片区、佛山大道沿线、大沥镇与广州之间的快速直达联系。
六号线同为线网规划中的市域快线,线路起于环镇西路站,终于广州白云东平,实现了乐从、佛山新城、千灯湖片区、大沥凤池、里水城区与广州之间的快速直达联系。
十号线为线网规划中的远景局域线,作为广佛都市圈中部相邻边界南北向的缝合线,并加密主城区边缘的轨道服务,实现狮山、大沥、桂城、陈村与广州荔湾区之间的直达联系。
项目估算总投资559916.0188万元,其中建安费100978.91万元。
2.2服务期限:暂定120天,具体合同终止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类别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拟建的“建设大道工程项目”进入佛山地铁五号线工程“岭南路站~建设大道站”、佛山地铁十号线工程“汽车城站~洪湖路站”、佛山地铁六号线工程“岭南路站~桂和路站”区间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桥梁、隧道与规划轨道交通存在多处冲突。
对相应区段线站位进行研究,梳理与建设大道之间的关系,重点对地铁车站、区间与拟建建设大道工程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五号线因与拟建建设大道共通道长度较长,需计算评估的节点较多。线站位研究方案需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并报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涉及地铁项目关系方案研究服务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路桥或轨道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至少8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
(3)近5年内参与完成过2项(或以上)轨道交通的工程线站位研究或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线站位研究或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3.1.4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5.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8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 二 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6.5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6.6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莫劲松、廖小燕
电 话:0757-8628484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邮 编:528200
联系人:聂小姐、陈小姐
电 话:0757-81265130
传 真:0757-81265130
邮箱:fsswk123@163.com
1.招标条件
广东省公安民警康复医院项目后续工程设计项目(重招)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0605-04-05-847405)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省公安厅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院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主要由综合楼和康复楼2栋4层单体楼,建筑面积约19024㎡(其中综合楼约10405㎡康复楼约8619㎡ )的内饰工程、两栋楼之间连廊工程(建筑面积约1245㎡)及户外园林绿化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
2.3 项目相关要求:
2.3.1设计完成周期:合同签订生效起 90 个日历天。
2.3.2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时限: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3.3设计收费:设计费报价上限为292.75万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及市场价格
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报价,设计费按投标人的中标价包干。
2.3.4设计费的支付方法:①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②提交方案设计工作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实付合同总价的10%);③提交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工作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实付合同总价的20%);④提交施工图设计工作成果经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实付合同总价的30%);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实付合同总价的20%)。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92.75 (万元)
2.5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①广东省公安民警康复医院内饰工程:包括地面铺设、墙面装饰、天花装饰、照明电气安装、空调系统安装、热水系统安装、卫生间器具安装、内墙间隔等,装修标准参照二级康复医院标准。②室外连廊工程:综合楼大厅二楼和康复楼大厅二楼之间连通,加建连廊,连廊顶部具有飘蓬。③户外工程:主要包括广场、车道、人行步阶、停车场及相关园林绿化。④完成上述装修改造内容的全部项目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捌套或以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变更、配合审核竣工图等后续服务等工作,所有后续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服务费内。
2.6 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 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行业(建筑)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工程建筑 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2 个月,即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8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 佛山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评三室210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 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 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邮 编: 510030
联 系 人: 范工
电 话: 020-831198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
邮 编: 510030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20-37803113
传 真: 020-37803115
电子邮件: zc@gd-zc.net
项目概况
南海区殡仪馆更新火化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Z0251
项目名称:南海区殡仪馆更新火化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6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环保型平板火化机1套、智能型拣灰火化机1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智能型拣灰火化机1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环保型平板火化机1套、智能型拣灰火化机1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智能型拣灰火化机1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26日 至 2022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
地 址:南海区狮山镇桃园西路南海区殡仪馆
联系方式:0757-85231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115室
联系方式:0757-86305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阙小姐
电 话:0757-8630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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