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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南庄镇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磋商公告

时间:2022-08-30     人气:851     来源: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作者:
概述: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9月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40604-2022-03228                  

  项目名称: 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3116.1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3116.1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

工程施工

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23116.1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4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 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 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磋商(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且通过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是否需要响应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以磋商时磋商小组系统设置为准。当专家发起磋商环节时,供应商需要进行响应,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被视为退出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系统中,若供应商未做应答,则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弹出提醒,并视供应商未应答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用事业服务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8533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13座8楼801室

  联系方式:0757-83363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0757-83363182


附件:社区人行道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相关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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