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严查不诚信经营行为;有市场主体被罚11万元!
详细内容

佛山严查不诚信经营行为;有市场主体被罚11万元!

时间:2022-08-30     人气:1075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2022年以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

2022年以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截至7月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1560宗,案值1.36亿元,结案1504宗,罚没3073.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5宗。其中,包括“‘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等一批不诚信经营案件。


今年4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德区大良环市伊某某美容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虚构原价等违法行为。2022年7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5月26日,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荷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线索对佛山市立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在5月23日对两辆机动车进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时,没有按照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表4中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查重中型货车的转向机构时应使用底盘间隙仪)进行检查,并出具了《检验报告》。当事人该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6月,荷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15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樵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佛山市南海叶某某糖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外包装车间发现一批未标注实际生产日期的冰糖,构成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批食品扣押。2022年7月,西樵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守法诚信是企业治业之基、兴业之魂,同时更是企业持续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不竭动力。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大市场主体要遵守法规、诚信经营,共同建设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