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多松坪股份经济合作社“石头岗”(土名)土地发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多松坪股份经济合作社“石头岗”(土名)土地发包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多松坪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多松坪股份经济合作社“石头岗”(土名)土地发包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多松坪村
4、项目规模:土地面积约15亩,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承包期:20年
6、定标方法及标准:
(1)底价为:3500.00元/亩/年,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10%,价高者得。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2)不设上限价。
(3)定标:采用暗标竞投最高价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不设候选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8、报价方式:以投标单价报价方式
9、特别提醒事项: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中国合法公民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对照。
五、报名和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10时30 分
报名和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多松坪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夏爱珍
联系方式:13318381613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非革命老区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2-066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非革命老区建设工程(第二次)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表决通过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已落实,70%区街道两级非革命老区建设奖补资金及30%村自筹资金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271577.41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9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所产生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延误超过7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非革命老区建设工程(第二次)进行施工,包括常规照明灯、混凝土栏杆、带型基础等配套工程(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271577.41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2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政府网以及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10.5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孔堂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501740631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之42号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8580659
电子邮件:2126885323@qq.com
1.招标条件
2022-2025年佛山地铁三号线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委外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2-2025年佛山地铁三号线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委外项目
2.2 项目地点:
佛山地铁三号线区间隧道、地面线路结构及高架结构、车辆段、停车场、车站、出入口、风道、风亭、主变电站(不含车辆段内的主变电站)等附属建(构)筑物结构边线向外划定的控制保护区。
2.3 招标范围:
佛山地铁三号线工程顺德站(含)-博爱中路(含),运营公里数约61.2km(单线),其中地下线55.7km,高架及过渡线约5.5km,共设35座车站(地下站33座、高架站2座)、4座主变电所、1座车辆段及2座停车场。
此次招标不包括顺德港站、南海大学城站、佛科院仙溪校区站,顺德站-顺德港站、博爱中路站-南海大学城站-佛科院仙溪校区站正线区间。
2.4工作内容:
按甲方要求对佛山地铁三号线的控制保护区(区间隧道、地面线路结构及高架结构、车辆段、停车场、车站、出入口、风道、风亭、主变电站(不含车辆段内的主变电站))内,外部施工项目进行方案审查、项目监控、日常巡检、事故处理、应急抢险等维保工作。
2.5工期计划:本项目合同总服务期限为36个月,其中:
第一阶段:(顺德站-镇安站,正线单线约40.7km,地下段约35.2km,高架及过渡段约5.5km,2座主所,2座停车场,22座车站)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顺德站-博爱中路站,正线单线约61.2km,地下段55.7km,高架及过渡段约5.5km,4座主所,2座停车场,1座车辆段,35座车站),根据甲方需要组织检修人员进场,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作业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71678.00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控制价为4118806.00元,单价包干部分控制价为652872.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保护区安全巡检或同类项目技术咨询项目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08月31日14时30分到2022年09月07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柯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57-83921423
电子邮箱:871866058@qq.com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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