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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禅港东路(紫洞大道-佛山一环东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02     人气:1614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禅港东路(紫洞大道-佛山一环东侧)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31号批准建设,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1. 招标条件


禅港东路(紫洞大道-佛山一环东侧)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31号批准建设,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62号核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22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北部


2.1.2 项目概况:


本工程西起紫洞大道~禅港西路交叉口,向东延伸,通过佛清从高速辅道绕行,东至佛清从高速东侧辅道与禅港东路(绿岛湖段)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394km。道路标准:紫洞大道~佛清从高速西侧段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 47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 60km/h ;佛清从高速两侧加建辅道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25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工程包括道路、交通、排水(含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等)、桥涵、照明、缆线管廊等内容。


本项目的排水工程(含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等)和人行道工程等,建安费约1900万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按《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 51286-201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规范设计。


2.1.3 工期为19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交通、排水(含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等)、桥涵、照明、缆线管廊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公路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至附录6。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公路施工工作的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2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所对应的分工确定资质,牵头人承担除排水工程(含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等)和人行道工程之外的公路工程施工相关工作,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成员承担排水工程(含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等)和人行道工程施工工作;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除特殊说明之外)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的是承担公路施工工作的单位)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 9 月 22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9 月 22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22 日9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自行离开。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757-8290167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武工、李工


电  话:0757-82556401-608,0757-82556406


传  真:0757-823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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